小弟請教一下!!如果小弟用夫妻合併申報!!老婆的扣繳憑單金額只有15萬多!!是否有達到免報稅資格?如可免報稅...那小弟是否可將老婆跟小孩列入扶養親屬呢?第一次用合併申報!!麻煩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謝謝!!
小弟目前是夫寠有扶養小孩!!老婆扣繳憑單總額159,XXX元小弟扣繳憑單總額1,13X,XXX元保險費90,xxx元捐款10,xxx元醫療8,xxx元沒有房子!!與父母同住,這樣的話!小弟是否可以將老婆列入扶養?還是說用夫妻合併申報?還是說用分開申報?(第一年夫妻是否可以分開申報?)
如果樓主是去年才結的婚,可以選擇你跟你老婆單獨各報各的.如果是前年以前結的婚,就一定要合併申報,至於要不要分開計稅,可以先用報稅軟體試算看看哪一種比較划算再來申報!另外若要報扶養人,那被扶養人的收入也要一併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