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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貪。這有什麼好講的
全額交割了. 會不會跌破10元啊. 

宇俠 wrote:
就是貪。這有什麼好...(恕刪)
新聞報導:
"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長邱欽庭指出,對於公開收購應賣人如果樂陞股票未出售,是以公開收購價
格128元與樂陞打開連續跌停當日(9月8日)收盤價45.75元,兩者價差作
為求償金額。如果公開收購應賣人已賣出股票,則以公開收購價格128元
與實際賣出價格的價差作為求償金額。"

覺得奇怪,如果真的是詐騙案,怎麼用128元當基準來衡量求償金額呢?(姑且不論最後拿不拿的到)
整段公開收購期間,股價最高來到115.5元,128元是假的,騙人的. 最多最多用115.5元當做基準吧!
舉例來說,甲被金光黨拿假黃金誆騙,說黃金值五十萬,結果被騙走二十萬現金. 後來歹徒被抓到了,
甲要求歹徒賠他五十萬的損失. 這樣對嗎?

那不是自救會,是投資奧客自救會。
宇俠 wrote:
就是貪。這有什麼好...(恕刪)
當年的博達案也有求償,判賠金額也很高
但拿回來的似乎只有一點點,投資人欲哭無淚
寫給毫無同理心的酸民當為省思:
在此幸災樂禍只突顯自己心胸狹隘而已,只要你留在股市也許下一個受害者是你。
股市不是零和遊戲,不是別人輸錢的時候你贏錢,也不是別人贏錢的時候你輸錢。
股市有可能-所有人都是賺錢的,也有可能-整個系統崩盤所有人都是賠錢的。
當股災來襲我們常會發現股市"蒸發"掉好幾兆讓投資人血本無歸,並不代表也同時有投資人賺了好幾兆喔!
感同身受具同理心、心胸寬大能容的人有福啦!
看了自救會的發言

很多人也都知道中信並不違法

只是看得的 摸得到

在 7-11也用它家的ATM

就希望它負起道義責任

尤其是那些用人頭戶買的

不就是一個貪字
palihon wrote:
真的是詐騙案,怎麼用128元當基準來衡量求償金額呢?(姑且不論最後拿不拿的到)
整段公開收購期間,股價最高來到115.5元,128元是假的,騙人的. 最多最多用115.5元當做基準吧!
舉例來說,甲被金光黨拿假黃金誆騙,說黃金值五十萬,結果被騙走二十萬現金. 後來歹徒被抓到了,
甲要求歹徒賠他五十萬的損失.(恕刪)


自救會想連本帶利的討回來,吃相難看。

128元非預期利益竟想全拿;

45元可控制損失,可賣,卻不賣。直到樂陞接二連三的負面消息爆出,對比這幾日的收盤差價,這部分也想索賠。

難怪幾乎沒人要同情自救會的成員。


45元不賣 樂陞再跌得自負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37271
樂陞在九月八日跌停打開後,已有足夠的流動性,因此投保中心用當天的收盤價、約四十五元來計算投資人的損失,若投資人當時未出售,後續股票的漲跌風險,投資人須自行負擔。




宇俠 wrote:
就是貪。這有什麼好...(恕刪)
自救會要求償,那是他們的事啦,他們要的到,那是他們的本事。

只是,我堅決反對國家動用納稅人的錢來補償這批貪婪的賴皮。


到底是誰該省思啊?? SORE LOSERS!

derwei wrote:
自救會想連本帶利的討...(恕刪)


問題是討得回嗎?如果沒有政府施壓光打官司都不知到何年了?
誰賠?有錢嗎?
這官司有得打了,最快的是國賠代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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