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girl wrote:為什麼是幫忙???租(恕刪) 有打契約嗎?有公証嗎?何以證明是「租」呢?就父母幫忙繳房貸嘛!14年父母付了快400萬。這14年妳有給過父母孝親費嗎?外人就只能這麼看囉!親情常是無解或難解的難題!
人民幣 wrote:為什麼敢提出這種問題的 會有房子 看起來應該是父母買的不然這種問題 智商大於1的 應該都知道 答案是什麼 你確定??!! 連口罩 7塊運費~~ 都可以上 M01 破口大罵 父母的~~~
LGgirl wrote:台北市松山區14年大(恕刪) 沒租約,就是不定期租賃契約,不管是不是父母,要房客搬家走人,你都要付一筆錢的。妳有這棟房,價值不菲,應該是子女中經濟狀況較好的。要父母搬走,也許可以談談房租由妳付,對妳負擔應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