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下錯,差15萬
發現後立刻平倉,資金缺口頂多兩天
15萬就算10%,兩天利息算100塊好了

發文者竟然說讓他違約.....
這是我聽過最扯的一個例子

券商八成以為碰到來找麻煩的吧 XD



樓主一定是以為 10% 是用單次算的,
以為要 1.5萬元的利息,才放棄急救。

第二次的 6.x% ,也以為是要 1萬元的利息,
再次放棄急救。

真的沒救了,也不先google一下違約的後果。
看完討論串怕怕的
電子帳戶有辦法設定絕不違約設定嗎?

另外google到
"券商可以依契約收取你成交金額7%以內的違約金"
這個是現行適用或啥條件適用?

虛幻的藍天 wrote:
雙方天兵遇到事情...

營業員一開始跟我說找到金主,不過利息是10%....
我說太貴了,算了...就違約吧
過不久,營業員來電說,上頭可用內存我的股票暫墊(意思交給元富管理,等有錢再說)
不過利息6.4%

跟家人討論結果,也太高...

下午說主任會打給我,結果沒來電,LINE過去沒回應...

今早看,帳戶已經銷戶了,請問我裡面還有的股票是怎辦??元富證券全部幫我賣掉了嗎??還是?


真的被你打敗一次又一次..

你還在這裡問鄉民你的股票跑哪裡去了?..

你該問的是你的營業員 或是元富證卷幹部或相關人員 你跑來問鄉民幹什麼?
...


我更正一下我昨天的回文 澄清一下 ..

你的營業員完全沒錯 也不是天兵營業員..(他昨天揹黑鍋了..因為 他昨天該做的事情都有做 只是你第一時間沒說出來)

天兵是你 還有 你全家人都是天兵..

金融市場違約交割嚴格來說 其實等於是"觸法.違法.犯法"

你就為了省那不到$200塊錢的利息觸法違法了你知道嗎?..

94狂..就給他違約好了..這句話 其實就等於說 沒關係 就給他犯法吧..

最低刑責前面已經有人PO出法律條文了..

民事責任不用講 你一定要全額負擔卷商處理反向賣出沖銷動作的損失金額..

金額不大 所以 所以 你不會被告刑事詐欺..

但是 你的金融信用等於被註記判刑了 (你的金融信用評等幾年內幾乎等於是紅字0分了)


卷商號子裏面 從古到今 最不缺的就是"金主"..

大到能一次借你幾億的大金主 到隨便KEY單的職員小妹也可能是能借短期資金的小金主(賺利息)

那種短期代墊款 都是"以天計息"

那種代墊款 根本沒人會去問利率是幾%..月息多少.年息多少..根本沒人會在乎 因為都只是暫借個2天應付交割而已..

所以 利息都是以天報價..譬如 通常報價就是"借一萬一天$5塊錢利息"(25年前是這個行情)

已經有很多人算出你頂多就是損失不到$150塊錢的利息了..



只能說 你霸氣94狂的就為了那區區$150塊錢去"觸法"..



人生的路還很長 年輕人 看開一點..頂多 就是可能幾年內信用卡辦不出來 銀行貸款不給你貸而已..

你的警政系統口卡上 應該是不算有前科紀錄..

但是你在台灣金融體系上的個人信用資料上等於是被判了重刑 留下了"不良金融紀錄的前科".
並不是年息10%,而是幫忙還10%~
所以是1.5萬元的利息

sylviashu wrote:
這種短期借貸本來的利...(恕刪)


並不是年息10%,而是幫忙還,10%利息~
所以是1.5萬元的利息
虛幻的藍天 wrote:
並不是年息10%,...(恕刪)


我覺得是你聽錯....
券商借6%多不可能叫你借一次要給九千多...
不然早上新聞了...
但就算是要還9000-15000...信用還是比較重要吧!!!!
等之後你要借錢時就會發現信用的重要性
6%多可能是下錯單反沖銷的差額,也就是賣出後賠的錢。

小錢不賠,弄壞信用可見的未來幾年內,信用卡,銀行開戶,股票基金買賣,銀行貸款,車貸,信貸....
大概都別想了。

另外,衍申的負債還是要賠券商的,這是跑不掉的,
會一直催收,還是不付有些銀行會請法院執行
有些會賣出債權,那就會有討債公司來催收
如果覺得我觀點正確,麻煩加個分數^^

虛幻的藍天 wrote:
並不是年息10%,而是幫忙還10%~
所以是1.5萬元的利息(恕刪)


所以你的信用只值1.5萬元???
這種行為跟奧客有什麼兩樣
只能說死好
你的營業員真衰
沒錯還要被你帶風向揹黑鍋

公司重要職位絕對不能交給開版這位
超過15萬金額的東西也絕對不要賣給開版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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