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GINE wrote:高可抵扣稅額~走入...(恕刪) 講那麼多就是讓有錢的會更有錢,那些一年光股利幾十億的大老闆會笑呵呵為了更多的政治獻金順便剛好討好中間股民,一石二鳥好不歡樂至於四大基金進場護盤,是用老百姓的錢嗎?虧損算人民?賺錢有分紅?分配的不公平,可憐的還是老百姓
朱敬一對稅改的15則自問自答Q9: 股利分離課稅,為什麼會產生不公平?A9: 幾乎所有的法律修訂,我們都希望它影響的是「不特定人」。但是所得稅法修法偏偏沒有這個特性;我們都是在「看到自己所得」之後,才討論稅法制定;這使得中性討論很困難。我對中性討論的建議很簡單:我們不要看每個人的所得,但是要看所得「分配」。看了分配,大家就知道什麼人才會主張股利分離課稅了。在附圖中,我們依台灣家戶所得高低組,列出各組薪資、股利、執行業務所得、其他所得四種所得的百分比。例如最高所得萬分之一家庭,他們的所得有91%是股利所得。最高所得百分之一的家庭,股利所得百分比降為48.1%。到了最高所得20%家庭,股利所得只佔18.7%。就全體社會而言,股利所得只有總綜合所得的16.2%(未顯示於圖中)。附圖的數據明顯呈現:越有錢的家庭,股利所得百分比越高。如果綜合所得中的其他所得邊際稅率是40%,但是股利所得改為分離課稅,且稅率只有26%,那當然是百分之百的圖利有錢人,因為他們適用的稅率從40%陡降至26%。這不是圖利富人,什麼才是圖利富人?
tteffuB 特肥吧 wrote:朱敬一對稅改的15...(恕刪) 當然是降高股利所得人的稅。在臺灣你看過那個經理人或高階主管的薪水是1億以上,但是股利所得上億的人的富貴人家卻不少。就算馬時代所得稅加的最高等級45%除去,這些人的稅最少減了12%,每1億的股利所得就減了1200萬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