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下午股利所得課稅要給他過了,還能存股嗎

資本利得不課稅
鼓勵大家
當沖


softwild1218 wrote: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18...(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ncc1701a wrote:
(500,000+3...(恕刪)


感謝
這樣能確定沒有增加負擔就好了

那如果說我50萬薪水都不調
我鼓利多少會被課稅呢?

想說要被課的話
我就用家人的戶頭買
我的 YouTube 頻道網址 【youtube.com/@TZWG】

YFLSS wrote:
股利扣抵退稅成為絕...(恕刪)


你算錯了吧,我今年繳一萬,新制可以退一萬,來去差兩萬元

SKYDAI 大天王道 wrote:
感謝這樣能確定沒有...(恕刪)


所得淨額52萬會跳下一級距12%
所以在收入不變下,股利所得上限最多42.8萬,才不會跳下一級距

ncc1701a wrote:
所得淨額52萬會跳下...(恕刪)


感恩
我會記得股利所得上限最多42.8萬這個數子
我一年最多大概是8%

假設8%為42.8w
我則必須買入535w (42.8/0.08)
現階段我才買200w
還有很長的路要存
我的 YouTube 頻道網址 【youtube.com/@TZWG】

softwild1218 wrote: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18...(恕刪)

不管怎麼改!! 奴隸制下的稅務方式......
都只能繼續存股!!!

存股的人都已經很難過了....那沒存股的人,豈不是只能等老等死啊!!!!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資本利得是課三小稅?

資本市場很公平,每個人都可以透過承擔風險來獲取利潤。承擔風險成功的人要課稅,那承擔風險失敗的人要怎麼辦。

假如配股配息一共配了50萬,但股票庫存跌價損失卻高達100萬,兩者相差了五十萬之多。此時一定會有人講:你活該,誰叫你要去買股票,死好。

不計輸贏一律課稅到底是基於哪門子的課稅精神?

以下是節錄自網路文章:

川普一九九五年向美國國稅局呈報旗下企業虧損九億一千六百萬美元(約台幣兩百九十億元),他可能靠這筆虧損,抵扣應繳的聯邦所得稅長達十八年。
川普二日推文表示:「我比任何總統候選人都懂複雜稅法,且只有我能搞定。」

在國外,虧損是可以抵稅的。在國內,這些官員只想到資本利得該課稅,卻沒想到資本市場是有可能產生虧損的。市場機會長存,卻不一定人人都可全身而退。政府只想到要向成功承擔風險的人拿錢,卻故意無視其他虧損的人,這些官員根本就是一群土匪。
2.5ppm wrote:
請問這是指個人嗎?
如果是已婚合起來超過94萬要繳稅嗎?
大法官之前有送給高股利所得夫妻一個避稅的大管道!

我大略推想,(有錯請指正)
夫妻其中一人若持有高股息的股票若很多,可能要考慮把部分持股轉至 配偶名下(若感情不好者,千萬不要,否則有去無回),分別併入個人所得稅,夫妻分開計算後,再合併申報,夫妻各自享8萬扣除額,再各自用累進稅率計算.

假設夫妻都是退休族, 老婆家管無任何收入,老公今年持有面板股雙虎1000張,將有200萬股息,把股息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累進稅率可能是20%,但享有8萬扣抵額.

但如果老公提前 去申辦手續,把500張股票在除息前匯撥到老婆名下...(夫妻視為同一個報稅戶,夫妻間財產贈與轉移是不用 贈與稅的)

那可能就可以分開計稅,老公把500張股票的 100萬股息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累進稅率可能是12%,但享有8萬扣抵額.

老婆也把把500張股票的 100萬股息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累進稅率可能是12%,也享有8萬扣抵額.

原本老公要繳 20%累進稅率,夫妻合併申報,要 繳10萬所得稅. ,

這樣的轉移後,變成是用 12%邊際稅率, 並享有兩份8萬抵稅額, 夫妻兩人合併申報可能還能退稅8萬.兩種報稅方式,來回差了18萬.


softwild1218 wrote: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18...(恕刪)

免稅還不存?


全年股票股利94萬以下免稅的說法,是避重就輕...

只有薪資所得低者或扶養眷屬多者或退休族,累計稅率低,才可能享受股票股利94萬以下免稅或退稅.

如果,個人年薪120萬,減去一堆免稅額,扣除額後,累計稅率可能在12%,額外加上這94萬股利後,累進稅率可能就跳增到20%.

財政部的8萬扣抵額,是用8.5%去計算, 扣抵率遠低於個人累進稅率 12%或20%...這94萬股利一定是要繳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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