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與綠委談稅改獲共識採乙案股利


sam189 wrote:
還原事實,這是國民黨政府造的孽,民進黨政府好歹「還給」眾多小戶一顆糖

覺得造孽還要執行? 前朝的決定推翻的一堆, 就收錢這塊聽前朝的, 還給糖勒.
sam189 wrote:
其實最該罵的還是財政部,不管前朝後朝,只會萬萬稅,因為都是同一批人把持。

財政部的官員不能換? 誰實施誰負責, 把前朝拉下水一起鞭, 好棒棒的邏輯.
明明就是圖利有錢人砍中產階級, 難怪現在中產階級越來越少, 都往兩邊移動了.

現在網路卷商管道又多又便宜, 海外所得還不用扣稅. 中產階級又不都是笨蛋, 這樣搞只是錢匯出海外導致量能越減越少, 最後連證交稅都短徵. 除權息外資不用扣稅, 外資持有高的大型股可能除權息影響不大, 散戶持有高的小型股一定死, 未來小型股量能不夠籌資困難,稅改後中產階級看好台灣用海外卷商買台灣ETF就好, 買台股就算了吧.
甲案獲配的股利金額 37%免稅,餘額 (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優點是稽徵容易,缺點 是沒收民眾的退稅權;至於乙案則採「2擇1」制,投資人領到股利後,可在部份免稅和分 離課稅兩項制度中選擇。


甲案一定不會過,因為人頭戶會無所逃逸,保證一堆大戶跳出來抗議,死法就跟證所稅一樣,因為斷了人頭炒作的空間,直接得罪了惡勢力通常死無全屍的!!!

英英間LKK wrote:
cliff2010...(恕刪)


這8萬元8.5%不就是一個申報戶的額度嗎? 夫妻分開持有沒幫助啊?

Nuke worker wrote:
這8萬元8.5%不...(恕刪)


夫妻所得分開計算(合併申報繳稅)可適用較低稅率。您研究看看
應該是看個人吧
有利有弊
如我姑姑股利己呼是台中銀
退稅10%
以後統一變8.5%
他損失
我買很多營建股都4%的
以後變8.5%
我有利
現在他退比我多
以後就不一訂了

英英間LKK wrote:
夫妻所得分開計算(...(恕刪)


懂了,謝謝!

刪...刪...刪...刪...刪...刪...刪...




取消原本的可扣抵稅率
實際上等同於加稅
試算如果綜所稅率大於5%都是一定要繳稅的

如有計算錯誤請指教!

lavo wrote:
最終還是從老百姓身上抽油水...(恕刪)


+1
一例一休後,百業齊漲,像診所掛號就由150漲到200
現在營所稅調升後又多了一個漲價理由
表面看似稅收增加,實際是全民付出更多
Old Brother wrote:
覺得造孽還要執行? 前朝的決定推翻的一堆, 就收錢這塊聽前朝的, 還給糖勒...(恕刪)

真的就是比前朝多一塊糖啊~尤其對小散戶來說。

至於完全推翻?有錢可豐富國庫,何樂不為?何況這是前朝的政績。

Old Brother wrote:
財政部的官員不能換? 誰實施誰負責, 把前朝拉下水一起鞭, 好棒棒的邏輯.明明就是圖利有錢人砍中產階級, 難怪現在中產階級越來越少, 都往兩邊移動了.

現在網路卷商管道又多又便宜, 海外所得還不用扣稅. 中產階級又不都是笨蛋, 這樣搞只是錢匯出海外導致量能越減越少, 最後連證交稅都短徵. 除權息外資不用扣稅, 外資持有高的大型股可能除權息影響不大, 散戶持有高的小型股一定死, 未來小型股量能不夠籌資困難,稅改後中產階級看好台灣用海外卷商買台灣ETF就好, 買台股就算了吧....(恕刪)

換過了啊!但都是同一掛的。你說怎麼辦呢?

不鞭前朝,要鞭川普嗎?這真的是前朝幹的好事,現在只是蕭規曹隨,人家小曹還送還你一顆糖。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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