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發現今年報稅員工股票分紅要依新股上市市價計算嗎?

yhboy wrote:
大家都在講跌的時候....(恕刪)

重點在於沒的選啊~
如果可以直接拿現金,誰不想拿等值的現金,
要等他20變200,我自己花錢去買就好了,
很多人講了,這樣的話等於被課兩次稅,
不過開始照平均市價課稅的話...
應該很多公司就不發股票了吧....
Gamestar wrote:
所以 會有 發時是股王繳了一堆稅....
好不容易可以賣了....
卻 只剩幾塊錢 賣掉的錢 比那時繳的稅金還少的情形發生嗎?? ...(恕刪)


的確可能,所以公司股票紅利有閉鎖期的公司的老闆跟HR更應該想想該如何因應,不過對員工來說應該考慮另一件事,由於2008年開始公司必須將發放的員工股票紅利依市值費用化,還能發員工股票紅利的日子已經不多了,因此實質所得的降低還能夠讓您繼續忍受所謂責任制的高工時嗎?
tusnyu wrote:
那萬一公司一個月來都跌跌不休
假設從100跌到60
那稅金就是 均價80x0.8=64
而領到市價是60....
萬一領到又暴跌...跌到50....厄...不敢想了
恕刪)


所以等主管告知確定的分紅張數時,如果您認為公司股價走勢將明確走跌,就可以去借券先賣,等領到股票再還。就算沒有八折課稅方案其實現在也適用。

不過判斷股價走勢是最難的地方....




louie2138 wrote:
大家拿到扣繳憑單有發...(恕刪)


一直以來股票分紅不都是已面額十元課稅嗎?
難道樓主以前股票分紅都沒被課過稅?
至於新制度,立法還沒過吧!
我跟你一樣剛收到扣繳憑單時也是嚇了一跳
什麼! 基本所得怎麼這麼高
問了敝公司股務後才瞭解
除了你是家庭年收入600萬以上的才要擔心

否則 一般年收入小於 600萬的
申報員工股票分紅收入時 還是依"面額"申報 也就是每股10元

至於 600萬門檻從何而來
從網路上找找 "最低稅負制" 應該可以得到答案~~

對股務代理機購來說
它並不知道每一位股東的年收入是多少
所以一定是採取"並列"的方式印出來
然後每個股東再依你的收入基礎選你該申報的項目來報所得稅~
jiuanwenbaobai wrote:
建議您可離開我國 ,...(恕刪)

重點這個稅是只趕拍蒼蠅不敢打老虎,
要符合公平正義的話,為什麼不敢推證所稅。
Harrypp wrote:
重點這個稅是只趕拍蒼...(恕刪)

推證所稅哪裡打到老虎? 平民老百姓一樣可以買股票啊.
證卷所得真的要算的畫會很複雜. 所得稅每年申報, 證卷萬一放過年了才賣要怎麼算?
例如我 2006 年花了100 萬買股票, 2008 年用120 萬賣出, 那2008 年我的所的稅要怎麼報? 加 120 萬嗎? 那真的就是土匪政府了. 應該加 20 萬就行了吧? 但是前提是必須找出你 2006 年花了一百萬買股票的交易. 而且大部分的人交易都沒那麼都單純, 一般都是買好幾檔賣好幾檔, 還有不同價位時買進跟買出, 到底該年度所得要怎麼算?
因為財政部課散戶、菜籃族無所謂,真正受影響的是那些大戶,
而通常反彈最多、最大聲的也是那些大戶。

本來這種課法還不是看幾家分紅而眼紅才立的,
但是真的公平嗎?撇開少數幾家賺錢的,
很多剛成立的小公司,員工都是用青春與薪水在跟公司賭。
身邊還有不少那種認股後還變壁紙賠錢的,
這些都是等於薪水又還回去公司。
請問政府會退之前課的稅嗎?
這些都是園區的大多數而非少數。

紀錄買價、賣價等資料並沒這麼難,
我的證卷公司都可以網路即時查84年到現在的紀錄,
並計算帳戶庫存損益與目前帳面市值,
要不要做只是看人而已。
Harrypp wrote:
因為財政部課散戶、菜...(恕刪)


要怪我們選出的立委,為何只忙著做秀,沒有修法與立法致力於稅賦公平..
員工分紅
是企業為了酬勞員工屬於員工提供勞務的補償性報酬
原本應按時價課稅(請參考所得稅法第14條第II項)
但目前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9條之1規定,係按面額課徵所得稅,
市價超過面額部分不課稅,是屬政府的租稅優惠措施

但有些公司會將員工所得股票化
在公司有盈餘(或該盈餘是創造出來的)
經營者為了某些需要配給了員工
但又設定了一些條件
員工可能原本領少少的薪水
卻又號稱一年可配股多少
領到時卻已是壁紙一張

最低稅負制
又是政府號稱要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並使有能力納稅者,對國家財政有基本貢獻度而訂定。(請自行參考最低稅負條文)

所以員工分紅配股要以股票「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納入課稅(當然有所謂的個人超過600萬才要擔心的問題)

還有
員工取得分紅配股後至實際處分股票間,股票價格之漲跌,始屬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之範疇
而我國因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以現在無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問題。

而員工分紅配股於可處分日後,皆得自由處分,
未來如股價上漲或下跌,致處分時有利得或損失,是屬於員工個人的投資之判斷,就與課稅時點沒有關係了


只覺的
稅弄的越來越複雜
該退稅的拖到最後才退
也不見
整個環境有多大的進步
也不見
所謂的賦稅的公平正義













正義魔人 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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