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hen wrote:可以將「股利收入50萬」填入綜所稅試算欄位4. 除上述以外的各類所得: 這個就比較符合實際報稅狀況了!!可是又和Fitchz大大說的理論相違背了"股利來自於股票,股票來自於儲蓄的金錢金錢來自於工作報償而工作報償已經課過一次稅的情況下在獎勵儲蓄,進而累積資本的原則下股利再課的基礎已經薄弱"所以台灣就是 儲蓄金錢抽一次稅 獎勵在儲蓄 再抽一次稅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綜所稅試算表為什麼薪...(恕刪) 股利其實也就是把自己帳面上投資的錢拿一點回來而已說得明白一點如果你放10萬元在我這邊,我每年退還你5,000(退的時候帳面金額會扣掉)當你拿回5,000的時候政府還要跟你抽稅你覺得合不合理
無名ID wrote:天呀~~好閃呀(可魯...(恕刪) (輕輕滑過來~~)聽說下禮拜有退稅領啊~~ 今天剛好一筆10年期的到期保險入帳~~下週再跌剛好可以買中華電信 p.s. 星期一8926除權息~~西德州又要破百了嗎??(輕輕滑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