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金管會呼嚨我, 還是我中文太爛, 求助!

雙面浪人 wrote:
不知道現在基金或ETF是不是也是這樣收錢

ETF比較透明
至少可以在市場直接買賣
不過最近00919有更改契約了
就是ETF也可以買ETF
ETF買ETF會有幾種情形
發行好的ETF可以替發行不好的ETF抬轎
投資人可能會被收取兩次以上的ETF服務費
個人覺得這已經進入後ETF時代了
直接跟你說,銀行沒錯金管會也沒錯,今天是因為你賠錢了才在GGYY,如果你今天是從投資一百萬賺了變成兩百萬,但贖回時只要付一百萬元計算的信管費,那你的是不是態度就不一樣了?其實這些手續費有分先收和後收或是前後都收,這在購買基金時的契約書都會寫出來,上面都有簽名,自己在買的時候沒有詳閱公開說明書,事後就不要在那不懂又上網想公審。
bradia
殘酷事實
wjjane wrote:
不過,我還是比較想知道我對金管會回文的理解是否正確.謝謝大家, ...(恕刪)

公文回覆的很清楚啊,用白話一點的說法翻譯如下:
金管會認可富邦是依約收費,只是你不同意,
那本會是行政機關,你不同意請去找司法機關(也就是上法院打官司啦),
就這麼簡單

wisdom938
正解
版主好猛
建議若真的中文表達有缺失
版主直接提搞
用 黃金律師團顛覆 銀行
銀行太多這種事
支持!
wjjane
謝謝 aerlice大!
京藍沙漠
別謝那麼快,後面沒講的一句:只是你光請律師的費用就不只100萬可以解決了哦~~~~.
嗯,你媽媽不是最後一個

小弟住鄉下,光周糟朋友,就好幾個吃個銀行理專的虧

賺錢的也是有,加,加,減,減

吵....真的沒用....白紙黑字(自已簽的)

SO....樓上有人正解,ETF,自已看的到,鄉下fb的群組,有一些大姊,已不想當包租公了,統統轉幾百張ETF,每個月都說,乖兒子(指ETF),又拿錢回來了

不,他們是說,他們管不著,請參照當初富邦簽約條文。
銀行都是這樣,不然你以為富邦近年來賺那麼多,哪來的?
wjjane
謝謝分享, 我就是因為富邦違反契約條文才申訴的
wjjane wrote:
經過多次陳情, 親自...(恕刪)


看起來金管會不認為他們需要介入,所以要討回就只能訴諸司法。
但我認為不容易,金控內請了一堆法律背景員工,做出來的契約一定四平八穩的偏向自己。

我在結構(連動)債賠了不少錢,都認賠殺出。
看錯南非幣、土耳其幣,算是自己學藝不精。
我一再交待小孩,就只買公開巿場看得到的,不要去跟銀行對賭。
追求穩定收益!
wisdom938
結構(連動)債是什麼?
hodson2013
連動債在2008名聲濫透了,銀行就改名為結構債。
我之前公司認股,買了之後放著沒賣。後來遇到崩盤,我嚇到了,就脫手,後來繳稅時才發現,竟然是用當初的認購價扣稅,而不是我當時虧本賣出時的的低價位,當時也是有點氣,不過不像樓主虧這麼多
Harvey norman
因為公司讓員工認股,是以認購價去報稅
"前經本局檢視北富銀說明及產品相關文件內容所述,係依循雙方所簽定之增補契約以原始投資本金向台端收取信託管理費", 白話文解釋如下:

本局已經看完北富銀提供的資料及文件,按照你及北富銀所簽訂的增補契約所約定,以原始投資本金收取信託管理費

所以嚴格來說,金管會並沒有裁定北富銀合法與否。但裡面暗藏了一點,就是這增補合約寫得很清楚是以"原始投資本金"計算管理費,而你也簽了。所以你有甚麼好吵的?要怪也只能怪當初簽約時你沒看清楚
Harvey norman
wjjane 增補合約算是一原始合約的延續(必須在原始約到期前簽約),所以原始契約並沒有"結算"! 結算後才是用新的本金去計算,銀行的法務在玩文字遊戲 ! 記得下次簽約要看的更清楚哦
vwchang
增補合約顧名思義是就原本的合約補充或增加的,如果有沒寫清楚的部分則以原始合約為準
金管會說了他是行政機關,無裁量權

即使他認為你對,也沒辦法壓著富邦退你錢

即使他認為富邦對,也沒辦法平息你的質疑

所以建議你提告,由法院定奪,這樣都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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