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保GG wrote:
樓主的年紀與年資推算回去 應該是在改制前就加保的 可以 “一次請領” 如果繼續加保 合計投保年資25年+年滿50歲 如果沒有繼續加保 合計投保年資15年+年滿55歲


不好意思借您的回答問個問題 您此處所回答的意思是

合計投保年資25年+年滿50歲

合計投保年資15年+年滿55歲

皆能領取勞保老年年金,並且是一次領,不需被扣趴?
按月領應該還是要到60-65歲,....好像政府再逐年調整為61-65之間

是這樣嗎?
謝謝各位的回答,我是舊制約一兩年,其他年資(13-14年??)為新制, 合計為15年又幾個月。離職前的薪水還不錯,如現在不繳國民年金改加入工會自行保勞保的話,自行加工會的月薪會比現在離職前5年的平均月薪少非常多(變只有1/N倍),所以是否不自行再加入工會投保,就繳國民年金,等到60歲後先月領勞保年金,再等到65歲後再月領國民年金為較佳的選擇呢?
我也有这样的问题
mark关注一下各位大神的回答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
目前看來軍人退休 領月退退休俸....再工作15年領 勞保年金 退休俸應該可以.
謎之音.. 這個軍人 在軍中20年領月退俸後, 還去工作領勞保15年....這人也真的太苦命了.就算你65歲可以領
雙月退俸......能領幾年押? 35年 都在高壓工作.....不要人走了還留一堆錢就可悲了.


以前公司裡就有這樣的人物
自軍中上校退伍,後續民間公司經理職務直到退休(65歲)
你說他一個月能領多少??我只能說很多很多
什麼高壓工作?現在可是到處遊山玩水十幾年了
老年給付分為3種方式領取
【1】. 年金 (就是按月): 年資滿15年,滿60歲
【2】. 一次金 :年資未滿15年,滿60歲
【3】. 一次請領: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在改制後加保的(98/1/1以後)只能領【1】 or【2】
在改制前就加保的,可以 領 【1】 or【2】 or 【3】
條件符合就行,不必算改制前後年資比例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3款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領取之保險給付,依稅法有關規定免徵稅捐。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勞工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所以勞保的老年給付免納所得稅



previous wrote:
...(恕刪)

宮保GG wrote:
樓主的年紀與年資推...(恕刪)合計投保年資15年+年滿55歲
應該是要建議繼續加保
1.滿15年後,每一年的基數是x2


沒記錯的話,是前15年基數x2 ,超過15年後的年資基數x1 不是嗎?
年金 跟 一次金,老年給付計算是用加保期間投保薪資最高的60個月,不是退保前60個月

一次請領 是 採退保前3年的投保薪資


guestion wrote:
謝謝各位的回答,我...(恕刪)
digo1971回覆有提到大部份在工會投保的人,會在退休5年前將投保薪資拉到最高,(取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以便領取最高的退休年金。
請問此句應該是指投保期間的最高60個月的薪資來平均而不是最後60個月在職的月薪來平均。即正確來說應該是投保期間曾有排名最高的60個月的月薪來平均,而不是指要退休前5年的月薪拉到最高對嗎?

官保GG剛好在上樓有回答我這個問題了,感謝。
有說錯話過,所以再小心確認一下



(1)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這是 “一次請領” 的才有,“年金” 跟 “一次金” 就沒有了。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
沒記錯的話,是前15...(恕刪)
是啊

如果 您加保期間就已經到頂了 而且 有60個月
就不需要這麼做了


而且有不合理異狀,勞保局可能會查的,國稅局會有所得資料可以比對。

guestion wrote:
digo1971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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