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時,土增稅為何不能用自用住宅稅率?是土地太大筆嗎?農地維持農用也不用繳增值稅。已過世,很簡單:地上物由B女持有,A男不要有。土地持分一人一半可,這樣銀行就無法借貸。然後再把A男的土地設定抵押給B女500萬,這樣地下的就比較不會借。如果要買賣,可以先繼承後,B女再跟A男買(同年度),這樣就沒有增值稅。
Q:長輩還在世時,就想過先過戶,就是卡在土增稅這個問題而沒處理....第二個問題,如果上述方式可行,申報遺產稅時,繼承人的部份寫a男(繼承)+b 女(繼承)這樣會影響到房子登記到c男嗎?A1:長輩已身故,身故前的所有假設,皆無法討論了,目前只能討論身故後的處理.即長輩已身故,財產部份列為遺產申報及處理,故遺產順位即能給子女:A男及B女要保護孫子C男的方法,有幾個方法,其中一方法如能克服A男,則會較單純,即讓子女A男(放棄繼承),由子女B女(繼承)及+孫子C男(繼承)(子女A男只需做一次同意簽名)之後,讓將子房子做信託.優點:房屋設定簡單,A男無法亂處理,C孫未成時也無法處理.但多了信託管理費A2:如果子女A男,無法放棄繼承,那麼房屋部份,即會變成子女A男與子女B女共同繼承此時,財產皆與孫子C男無關了.怎麼做,都仍需要子女A男的簽名同意(子女A男日後要做的簽名更多次了)A21.房屋做借貸設定,子女A男向子女B女借錢,再去地政設定.優點是設定簡單,日後A男債務有問題時,房子遭法拍時,B女較能保住房子.但多了要有資金借貸文憑的流程.及日後房子漲了,差價有可能是銀行拿走.A22.房屋做信託.優點是設定簡單,日後完整保留房子,增值也由AB2人同享.缺點是多了每年的信託費用Eigen wrote:申報遺產稅,法定繼承...(恕刪)
這期間可能有誤解...民法的繼承權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第一順位均分所以您說孫子,在其尊親屬還在世的時候,沒有繼承權!也就是孫子只能代替亡故的父母繼承祖父母(外)的遺產...(代位繼承)目前的狀況,只會是a+b共同持有~~
Eigen wrote:所以希望房子過戶給 c男,但是因為未成年,a男是法定代理人,到時他要賣了這房子 c男也無力阻止因此想說能否 房子過戶給 c男,將房子質壓設定 400萬給 B女,假使房子被法拍,至少c男還有後退。 我猜A男會放棄的機率很低A和你(B) 繼承下來,然後你(B)拿去銀行貸些小錢,或刻意拿去做筆質設,這樣房屋權狀就看起來很複雜,(其實很多銀行甚至是不做共同持有的房屋貸款)A從銀行能借錢的機會很低或很少。即使A的權利被法拍,你也有優先承購權等到小朋友長大成年一陣子,等他爸爸(A)贈與一半的產權給(C)後,你再贈與你那一半給(C)贈與稅叫C出就好或是就算你送他的禮物了權產控制在自己的手上還比較安全,雖然要花 二、三十萬
大家坐下來按照法律分一分生前不處理死了才處理都晚了有錢分沒人會嫌人在人情在人亡人情亡你也不用去管別人品行怎樣有沒有負債或者長輩生前怎樣的遺願我告訴你那些都是狗屁話生前不處理都晚了我自己是過來人遺產大家分完後完全沒來往親戚全都散光了老人家還在的時候大家裝的很孝順死了搶著要分錢房子土地找代書辦,會依照法定繼承權去登記平分存款現金的部分也是一樣可以請律師或者會計師計算幫你們計算分配好,大家領錢的時候簽名做證或者自己協調好家中有長輩的自己也要多注意生前真的要搞好遺產分配這種事情太平常了老人家一死就看的出來這家人到底是怎樣的德性狐狸尾巴通通都會跑出來也不要相信所謂不分的說法當初我家也有親戚說不分長輩死後沒多久就改口了,說那是他們的權利,一定要分到只要沒去放棄都為之過早就算放棄,追溯期沒過,也難保他不會有翻臉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