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一定有風險 wrote:這樣不就是變相鼓勵那些人繼續詐騙沒關係 反正又判不重 用幾年換幾千萬很划算...(恕刪) 有沒有把吸來的錢拿出來,有誠意配合剩餘款項給投資人分配這樣比較可能判輕一點啊,有和解還有機會減刑到2年(可判緩刑),不然可能是去蹲10年除了不法所得退回,另外還有最高2億或5億的罰款喔,不是關了就可以把錢保留下來藏款項也沒那麼容易的,除非懂複雜的洗錢方式,能讓檢調不易追蹤或有本事像國票案楊瑞仁,不知道把剩下30幾億藏到哪,關了13年出來了...
投資一定有風險 wrote:感謝分享建議,我會...(恕刪) 大環境低薪 你只要想想普通工作打工服務業這樣低薪卻有啥小詐騙案子說是賺大錢放屁!!!想想看 餐飲業競爭激烈 倒閉店家多那一般會計師之類要查帳的 很辛苦 也會被利益熏心的白目詐騙案 倒過幾百萬的債真的要那樣好賺會告訴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