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s wrote:
買賣不破租賃
可以去了解一下保障自己權益

通常一般非商業租屋很少一簽就是好幾年的....大多是1~3年一簽.......
老房客通常就會懶得再簽了......十年的房客應該有很大的機會是"不定期租約"了...

不定期租約房東要收回來...就只能用那兩個方法了.......賣房後,新房東可以不租給你.....房東要收回自己住或給兒子住之類的,房客也不能強佔........


若定期契約就也只是到契約期限止而已........新房東必須讓你住到契約滿....
不過很少有簽幾十年房租契約的那種.....除非是跟舊房東串通好才有可能(這種似乎也很常見到,大多發生在法院拍賣或有糾紛的物件上)...


租房子本來就應該有房租到期房東不續租之覺悟...房子是房東的只要不是違約半路趕人也沒錯...跟當事人家庭狀況無任何關係....十年前房價還低就應有遠見用買的..光10年房租加上開銷省一點搞不好房貸已繳清房子變自己的...當然這題外話...趕緊找房子吧...
去睡公園吧!不要搞房東了,寫的狗屁不通,擺明就爛房客裝什麼可憐
這麼擔心 你好人做到底 收留他們 行衣住食 全包了 不就解決了
重點--千萬別在留言說 (我朋友全家人 住在我家 都不工作 吃我喝我用我 該怎辦)
neo0805 wrote:
這是不錯的建議他們...(恕刪)

superarowana wrote:
兒孫自有兒孫福, ...(恕刪)


這解決方案也不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救急不救窮。
別再想別人的問題了,你提什麼他都覺得是狗屎,他最需要的是你免費給他錢,在此我也呼應一下居家版的風向,不買房最大,租到老最聰明。
就業前途堪憂的科系?
可以請問是哪類的科系嗎?
在台灣、18~22歲的年輕人都從事啥行業?

答案是大學生。

休學去當兵
2個都去

這樣每個月6萬多夠用吧
還少了2個人的開銷

如果是真的走投無路了
這絕對是最佳解
找社會局幫忙吧~~說不定還可以找到至少可以有口飯吃的工作。
租房子有什麼強逼不強逼,房東有收回房子的權利,之前我們也是租一家人很便宜,等到要收回的時候還打電話來罵人,好像租他便宜是應該的,明明我們還特別半年前就先告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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