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請求,謝謝大家幫忙!!)[請求幫忙]台南縣網友撿到幼貓一枚](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0806/mobile01-f539b5d8ea95fb9e0e97fb8dc5d402ad.jpg)
Dear All,
這位網友剛傳PM給我,想跟我要流浪動物之家的資訊,
因為基於收容所七天準時銷毀的規定,
我真的沒辦法給

宿舍中有六貓一狗,分身乏術之外,空間也不足,

只好PO文請在台南縣市的中途網友或家中有空間隔離的網友幫忙,
若有更好的辦法歡迎留言或PM給我,
謝謝!!
PS:可以幫忙帶短暫不到一個月的中途也可以,我最近會開始送養三隻中途貓和一隻中途狗,空間空下來,
我就可以即刻接手送養,謝謝!!
2008-06-26 Updated
報案的網友說小貓已不在,所以解除請求幫忙!!
這下我真的很想再唸一下,不是針對這次的事情,但有感而發阿!!
中途義工通常有自己的考量,自己可以收容的數量、自己可以負擔的體力和時間、金錢等等.......不是只要有報案就要馬上或有所動作,
若報案者都無法確定或滯留貓兒或狗子,那要義工要怎麼確定去挪空間來安置呢??
中途義工不是公務人員有那個義務要服務報案者的要求!!
若報案者被拒絕是正常的,因為中途義工也是人,也是要上班賺錢養活自己、有家庭要照顧,
所以請不要擺出一副我們不接手就要把貓兒或狗子丟到收容所!!
也不要怒罵我們!!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何必這樣子互相折磨呢??
當我們願意試看看的時候,也請報案者全力配合,而不是拍拍手上的灰塵表示責任已盡,剩下的是我們的事情!!
啦哩拉雜說一堆,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