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憤!三條命只要一萬五~


人神共憤哪!!! 不過啃了幾根腳趾頭就被安樂死!!!!


美國一隻啃光小嬰兒腳趾的鬥牛犬被安樂死。

如果換成是一個人割斷別人的腳趾接不回去.. 頂多是重傷害罪+民事賠償!!也不會被判死刑吧~

怎麼可以就這樣把牠安樂死哩? 美國狗權何在?? 美國愛狗人士何在?? 難道這就是高度開發的

歐美國家嗎? 真是太可惡了!!!


所以........


實話就是人狗有別~~ 打死一條狗... 跟打死一個人~ 法律上就是不一樣~~ 一條狗咬死人

跟一個人殺死人 法律上還是不一樣! 這就是現實!!覺得不夠?? 在這邊喊打他媽媽 殺他全家

一點用處都沒用!! 去找自己選區的立法委員吧!! 看他能為寵物權做多少事!!



再不然... 想辦法找到虐狗人然後替狗行道幹掉他啊!! 在這喊打打殺殺 喊以牙還牙的人敢嗎??

尊重生命是一定要的... 但眾生平等?? 理想罷了...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現在臺灣有這麼多的流浪動物....仔細想想"人類" 確實要負很大的責任

如果不是一時興起
如果不是受電影影響
如果不是買賣有利可圖


現在街上會有這麼多的流浪狗來亂咬 ?
買一隻雞
不用800殺完
幫你除毛 掏內臟
先不管是狗被虐殺,還是貓被虐殺,或是螞蟻蟑螂被踩死,說真的生死皆有命;但像這樣採取了不必要的手段去殘害一條並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威脅傷害的幼子,其心態可議!

已經有很多報告和實例不都指出,一個殘暴、心理殘缺的人,往往都有虐殺其他生命的記錄,像這樣的警衛,難保哪天沒有幼犬讓他出氣,轉而找社區小孩出氣呢?

就自私的站在人的角度看,讓這樣的人出現在你我身邊,不單是小狗小貓的威脅,更是一顆隨時會爆炸的不定時炸彈!

話說,幽遊裡的京,不也從小青蛙的解剖慢慢一路變成狗變成貓,到後來...
(離題了....
生命是要尊重的,不要一時的衝動; 苦了自己,也苦了牠; 人用一時的時間去愛牠,牠卻用一輩子的時間來回報。
那間的警衛
法律不能給3位小朋友正義
我想鄉民們一定可以給她們正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