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Hong wrote:這篇文還在燒阿= =...(恕刪) 喔 是唷?! 原來是你爸叫你來貼的喔這麼聽話喔? 發現被砲之後才把你爸搬出來 可恥的心態反正狗被撞了也應該不甘你的事情阿反正你都說你不是當事人了取暖不成被討砲可憐阿你ShadowHong wrote:這篇文還在燒阿= =...(恕刪) ShadowHong wrote:這篇文還在燒阿= =...(恕刪) ShadowHong wrote:這篇文還在燒阿= =...(恕刪)
精銳重裝綿羊 wrote:狗就像家人一樣 你懂?懂就不會這樣講了吧你 我沒養寵物,狗像不像家人我不清楚;至少別人家的狗不會像我的家人~~~~另外,若是我的家人,我絕不會把車停在路中間,然後在沒確定交通狀況是否安全的狀況下讓家人跳下車,而且是跳到車道那一邊!對向的人車何德何能會知道你的車上會忽然跳下「一個家人」,而且是跳到車道上?因自己的疏忽沒照顧好家人,導致家人被車撞死,卻把責任推到倒霉的車主身上,以為把責任推給別人,家人的死就不關自己的事了嗎?自己的良心會安嗎?沒錯,不論是人或者是寵物的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但這和是誰造成遺憾、誰的責任是兩碼子事;
不是當事人還 " 那麼快的速度 " 咧真的 " 那麼快的速度 " 撞到狗,你哥沒事或機車沒事根本超神秘的原來是因為 " 牽繩沒抓在手上或綁在機車上 " ,難怪你哥毫髮無傷這樣就很清楚啦,有沒有人要檢舉他哥一下的?第 7 條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第 32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一、飼主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其飼養之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
樓主無視大法真強大最後還推託給老爸勒...在要求別人的態度前麻煩先弄好自己的態度好嗎??正妹??現在只要是女的,臉上塗一層妝,打個光,調個角度,都叫正妹?哪裡正了??尤其心還不正...這點看了最令人倒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