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時娛樂燒狗的學生和因為一時氣憤動員群眾扼殺學生未來的人...誰可惡?
扼殺他和幫助他,你們會怎麼選擇...傾聽自己良心的聲音吧~~~
1.請市政府相關單位和校方必須正視流浪狗問題;
追根究底,流浪狗的問題是誰造成的?還不就是棄養他們的人。
為什麼不把這些人抓出來...如果你們這些正義之師這麼有正義感,
請你們去把每一隻流浪動物的主人抓出來,
按照你們的說法,要他們付出代價...
如果你們都認為自己愛護動物,
怎麼不看見你們把這些流浪動物通通帶回家養,為什麼要推給市政府?
你們沒有能力做嗎?沒有經費嗎?
你們都不願意做的事情,為什麼要推給別人?
一條被燒的小狗可以激起你們這麼大的反應,
那些殺人搶劫的人怎麼沒見你們出來批判?
酒醉肇事的人怎麼不見你們出來批判?一次肇事會造成多少家庭破碎?
詐騙集團呢?販毒集團呢?
這些社會問題都被你們漠視,你們有愛心嗎?還是人不如狗?
2.主謀學生必須予以兩大過以上的懲罰;
何不退學?
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犯下刑責都有給予自新的機會,
為什麼你們無法放過這兩個學生?
錯了就是錯了,認錯了就是認錯了,還不夠嗎?
3.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不得以最低的10萬元來開罰;
不然呢?
4.該事件相關人(學生、家長、校長、導師及相關教職員)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
把他們從小到大接觸過的人全部抓出來清算鬥爭吧...他們的行為都是這些人教出來的...
爸爸媽媽阿公阿嬤叔叔嬸嬸,幼稚園國小國中的所有老師,已經死了的也要把屍體挖出來,
通通要他們出來向社會道歉吧...
現在是文化大革命還是封建時代?搞連坐批判?會不會太誇張了?
虐狗在台灣社會並非單一個案,這是整個社會過度漠視生命以及教育、保育體制不健全所造成的結果,
你們呢?你們沒有漠視這個社會每一秒鐘每一分鐘的受害者嗎?
每天有多少家暴案件,有人去批判這些施暴者嗎?
還記得一個越南女子被雇主非法僱用,控制行動並加以虐待的新聞嗎?她不是生命嗎?
你們如果重視生命,那怎麼不知道這兩個學生也是兩個生命?
怎麼不知道公開批判就是扼殺他們的未來?
我們要求相關單位、人物必須付出代價
什麼代價?要不要一命抵一命?
但我們不要求以牙還牙,我們要記取這次的教訓,我們要全民重視台灣流浪動物問題。
別講這麼好聽,喊大家都會喊,
誰有付出行動把流浪動物帶回家養呢?
別只會把愛護動物當口號,要你們收養流浪動物又一堆藉口...
台灣社會只有流浪動物的問題嗎?
那些飆車砍人的少年有誰關心?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做,不需要去探究原因嗎?
按照你們的邏輯,這些加害者通通要公開譴責,應該連坐清算,對不對?
誰願意是罪犯?誰天生就是罪犯?
誰能說自己沒有罪?
如果你們熱切冀望扼殺兩個學生的未來,那你們就去吧...
什麼是教育失敗?
你們的行為,在我看來,就是教育的失敗...
帶頭呼籲公開譴責兩個學生的人,更是失敗中的失敗...
有誰願意引領這兩個學生向善呢?有誰願意給他們自新的機會呢?
你們這些有愛心的人,有人願意嗎?
逝去的小狗生命已經無法挽回,那麼還活著的呢?
扼殺他和幫助他,你們會怎麼選擇...傾聽自己良心的聲音吧~~~
註:我所有的想法都在上面這篇發文,回文和訊息我將不再予以回應...
我只是希望,對動物有愛的人,也希望你們能把對動物的愛分一點給需要愛的人...
如果用愛能改變這兩個學生,讓他們以後也能去愛人愛動物愛社會,是不是更好?
我只想問你 不然應該怎麼辦?
現今的學校教育(管教)還不夠寬容?學生動不動就要告老師, 你老大還在天真的以為愛的教育可以改變一切 化腐朽為神奇, 是的這兩個小鬼是該輔導,但是不給他們一個當頭棒喝,老以為有人會幫他們擦屁股..
就是有這些人,紙上談兵,跟那些屁學者有啥兩樣,嘴砲治國 !! 難怪教育爛成這樣 !! 人家都動起來了,還在那邊潑冷水 !!
另外好好看一下協會的訴求吧 , 不是要去堵那兩位學生,要去叫學校和相關單位有個交代,不是記個過 罰點錢就了事 , 並且吸引媒體的注意讓相關單位好好重視一下"這些問題" (非單只虐狗), 這就是基本的訴求 !! 要堵他們去他家堵就好了阿,幹麻叫一堆媒體!去拍我們施暴過程嗎?真是夠了!!
最後引用你的屁話 : 如果你們熱切冀望扼殺兩個學生的未來,那你們就去吧...
現在不行動扼殺的是我們的未來!!誰敢保證現在敢燒狗 , 以後會不會成為十大要犯!!
如果你熱切冀望賭上你自己的未來,那你就不要去吧....

荒唐言 wrote:
1.請市政府相關單位和校方必須正視流浪狗問題;
追根究底,流浪狗的問題是誰造成的?還不就是棄養他們的人。
為什麼不把這些人抓出來...如果你們這些正義之師這麼有正義感,
請你們去把每一隻流浪動物的主人抓出來,
小弟對這件事的看法...
流浪狗跟這個事件沒有關聯,也許沒有流浪狗後,會有其他的受害動物
討厭的是他們的行為(虐殺行為,欺負弱小),跟是什麼動物沒有關係
荒唐言 wrote:
2.主謀學生必須予以兩大過以上的懲罰;
何不退學?
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犯下刑責都有給予自新的機會,
為什麼你們無法放過這兩個學生?
錯了就是錯了,認錯了就是認錯了,還不夠嗎?
妳認為他們認錯了嗎?他們是第一時間認錯嗎?如果不是這麼多網民反應,他們會認錯嗎?
學校會認錯嗎?難道不是這麼多網民的反應才得到應有的回應嗎?
荒唐言 wrote:
3.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不得以最低的10萬元來開罰;
不然呢?
最高是50萬,第二次可以罰到100萬,10萬不會太少嗎,殺雞儆猴,就是要重罰
荒唐言 wrote:
4.該事件相關人(學生、家長、校長、導師及相關教職員)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
把他們從小到大接觸過的人全部抓出來清算鬥爭吧...他們的行為都是這些人教出來的...
當然是找直接關係人出來道歉阿,跟從小到大有什麼關係,有何跟據可以說他們接觸的人都有關係
所以當然是找家長,老師阿
荒唐言 wrote:
虐狗在台灣社會並非單一個案,這是整個社會過度漠視生命以及教育、保育體制不健全所造成的結果,
你們呢?你們沒有漠視這個社會每一秒鐘每一分鐘的受害者嗎?
每天有多少家暴案件,有人去批判這些施暴者嗎?
完全兩回事,真受不了....每個人都要譴責所有的暴利虐待行為,這兩個沒有二分法,也沒有先來後到
不是說我關心小白事件,我就不可以關心其他受害者,只是小白在現在的確比較受重視,因為愛狗人士很多
但是這是完全不衝突的..........(例:美國有動物警察,也有一般警察,各司其職)
荒唐言 wrote:
我們要求相關單位、人物必須付出代價
什麼代價?要不要一命抵一命?
如果法律可以我真想如此,不過這是法治社會,代價當然就是要負應有的法律責任阿
但是法律太輕啦,一點嚇阻作用都沒有.......如果能夠藉這次事件提升保護動物的觀念
甚至讓可能會虐待動物的人,考慮到後果,不是很好嗎?
荒唐言 wrote:
但我們不要求以牙還牙,我們要記取這次的教訓,我們要全民重視台灣流浪動物問題。
別講這麼好聽,喊大家都會喊,
誰有付出行動把流浪動物帶回家養呢?
別只會把愛護動物當口號,要你們收養流浪動物又一堆藉口...
又是兩回事,流浪動物問題的確嚴重,您認為因為這事件,是不是很多人開始注意保護動物了呢?
那是一種心態,一種作為,的確有人喜歡動物但是家裡無法養,這種例子很多
小弟當過中途,也順利送養,但是我知道愛護動物的人,並不一定能認養,因為那種因素太多
要考慮的也很多
如果因為這件事件,能讓兩個學生改過向善,當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沒有這麼多網民的力量
小弟並不認為學生會道歉,因為光看msn對話就可以知道,學生跟本就當作遊戲,完全沒有反悔心態
沒有人天生當罪犯,但是學生的行為就是罪犯行為,難道要姑息嗎????
就算我有罪我也可以批評罪犯,這是兩回事.....這種心態就跟闖紅燈一樣
假設我闖紅燈被抓,然後我跟警察說他也有闖,為什麼不抓他的心態一樣,都一樣可恥
犯錯被抓就要接受,不要賴在任何理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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