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u Bon wrote:對, 我朋友沒有不願...(恕刪) 大大火氣很大歐沒幾篇文章胚了一堆既然這麼有自信不如由您去跟對方談如何?如果我是對方看到您這麼衝我一定直接轉由保險公司出險處理保費又不是繳假的此外~設身處地想想你們要求別家原廠誰知道這家原廠是不是你們認識的?你們怕被坑對方也怕修不好肇責這部分由於資料太少我不做評論但若你方確實為黃燈對方應為紅燈以上
爬文後很多人都主張為何不能到別場估價這點要要說明一下車子是他人財產所以對方要到何處修理有絕對的主張權只是目前僅僅看對方照片的情形依照以前當理賠經驗來看原廠修1萬以內要搞定還沒拆認就估一堆裡面看不到的東西原廠要養這樣多人正常的估價方式對方應該會有車體險乾脆請事主無須理會對方要求叫對方出險後續再跟對方保險公司談他要你代車費用你就主張零件折價一般車輛是消耗財該負責就負責但肇責未定、修車費用未定就要全部付那就慢慢跟對方耗
Hsu Bon wrote:請各位馬自達的版友們...(恕刪) 喔對了~~提醒你...他只是拿估價單但是未必會去那邊修如果確定要賠錢請他在那間原廠修理完你朋友在過去付錢還要拿收據不然到時候他去那邊拿報價單完後去別的修車廠
一堆人都說闖黃燈台灣交通法令沒有「闖黃燈」這個名詞,因為在交通概念裡頭,黃燈是提醒駕駛人加速通過路口,「路權還是你這個方向的」,即使號誌燈變黃,駕駛人認為自己來得及通過路口,加速通行不違法。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7180504/112013011000528.html
給個建議,我是過來人,曾經還為了價碼雙方動用各自人脈較量(反正就是比誰後台硬而已)!對方跟我索賠近30萬(事發當下,去醫院等待醫師診斷結果,不過舊小指骨折歐,當時的醫生說通常1-2星期就會復原,最後到調解時跟我說復健半年,醫院的診斷證明是另一家某家有做保險公司相關的醫院,獅子大開口,主要是說賠償工作損失...半年),後來拉到付10萬,那次車禍我個人認為不完全是我問題,指是在鑑識上無法判斷對方是否實速過快,而且對方騎車又受傷,所以反正整個就是以刑法逼民法就是,總之以下幾點給你參考1.假設就算100%責任在你朋友,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說一定要回對方指定的原廠修復,法律上的規定是只要將車子回復原狀就好2.警察做的筆錄不代表什麼,警察只是盡可能詳述現場狀況!一切還是要依交通裁決所的判斷,所以請你朋友還是等到裁決所判斷下來再說3.通常裁決所下來警局會幫你申請調解,就算對方不調解,堅持提告,案子到了法院法官還是會打下來要你們先去調解,通常調解3次不過才會有機會上到法院,這案子實在太小了,這種車禍每天都上演很多,法院哪有時間處裡一堆這種案件4.如果調解,請直接到警局或公所公證單位,因為正常來說會派遣地方有名望的人義務當調解者跟公正人,和解書等同法律判決,是有效益的,PS:千萬不要到**議員家裡,或是什麼...的,那種地方對方找的有時候,你知道吧,而且那個屬於私下和解,並不是經由調解委員.....5.不管肇責如何幾乎不可能100%g是單方面,因為鐵定會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懂吧!希望以上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