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責任險跟第三責任險是不一樣的.
1.強制責任險,機車跟汽車都要投保,這個險只保對方醫療,也就是對方如果有受傷住院或死亡,可由自己保的強制責任險支出,醫療最高上限為20萬,死亡我記不太清楚,請找條文,但不包含財損或是受傷者的工作損失,如果受傷者發現對方強制險過期,仍可以透過管道去申請,這部分請自行找條文.
2.第三責任險,這個可投保或不保,保險內容有分成醫療跟財損,但請注意,理賠金額的上限跟你的保費有關,如果沒有自己去計算調整保費,通常理賠的金額不高,如果萬一對方死亡,或是撞上牛蛙之類的車子,恐怕還是賠不起的!
另外提醒樓主一點,如果已經跟對方達成和解共識,請記得一定要申請調解委員會,該委員會做出的調解紀錄, 會送到法院公證,具有法律效力;因為新聞報導過,常常有人私下寫了和解書,但是在六個月內,另一方卻提出刑事告訴連帶民事求償,這時候私下的和解書不見得有用會有瑕疵,所以千萬別怕麻煩,一定要申請調解委員會處理,對雙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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