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我沒裝遇到了才知道1/21更新

我很好奇,如果當時真如版主所描述之情況:
法定速限內,同方向外側車突然左轉造成內側車閃避不及而肇事。
如行車紀錄器真有記錄以資證明,且當地為雙黃線禁止逆向行駛路段的情況下,
樓主是否可以由肇事方變為受害方來提告?
小弟有一個疑問 如果酒駕發生意外不論撞人還是被撞都有觸犯公共危險罪的話

那無照駕駛呢? 既然無照的話就表示不該行駛交通工具上路

如無照上路發生意外的話 只是很單純的罰金而已嗎? 不該上路而上路造成意外有無公共危險罪?

這一點小弟很感到疑惑....
摔車才知道自己技術不好 換車才知道自己銀兩不夠...
ricksu wrote:
有無駕照,個人認為很重要
而不是單純一碼歸一碼完全無連帶關係

無照駕駛是違規,車輛肇事也是違規
今天你無照你根本無權駕駛車輛,更遑論要在路上被對方撞

等你當上法官或立委吧。否則我們還是接受。

交通事故的判斷標準是駕駛行為,而不是駕駛資格,所以並不會影響肇事責任的。

fet662020 wrote:
謝謝你的提醒~我很清...(恕刪)


可能我太雞婆,表達能力又欠佳所以有人看不慣。

回版主,保險公司是不是同一家這問題我也沒有答案,但是我經歷過機車未禮讓直行車,被交通鑑定判定為汽車零肇責,保險公司就一毛也不賠給機車方的狀況。
當然我並非真的要你公佈什麼資料,這是我對無照駕駛就活該的論調不認同所提出的相對看法,並非針對你而來,請見諒。
我想還滿多人很幸運沒遇過車禍吧!這樣非常的好!
強制責任險跟第三責任險是不一樣的.
1.強制責任險,機車跟汽車都要投保,這個險只保對方醫療,也就是對方如果有受傷住院或死亡,可由自己保的強制責任險支出,醫療最高上限為20萬,死亡我記不太清楚,請找條文,但不包含財損或是受傷者的工作損失,如果受傷者發現對方強制險過期,仍可以透過管道去申請,這部分請自行找條文.
2.第三責任險,這個可投保或不保,保險內容有分成醫療跟財損,但請注意,理賠金額的上限跟你的保費有關,如果沒有自己去計算調整保費,通常理賠的金額不高,如果萬一對方死亡,或是撞上牛蛙之類的車子,恐怕還是賠不起的!

另外提醒樓主一點,如果已經跟對方達成和解共識,請記得一定要申請調解委員會,該委員會做出的調解紀錄, 會送到法院公證,具有法律效力;因為新聞報導過,常常有人私下寫了和解書,但是在六個月內,另一方卻提出刑事告訴連帶民事求償,這時候私下的和解書不見得有用會有瑕疵,所以千萬別怕麻煩,一定要申請調解委員會處理,對雙方都有保障!
以版主的case,若對方不和解決定告過失傷害
"不是零肇責",不論蓄意或過失,他就可以用刑法來告版主傷害罪,讓版主坐牢或易科罰金

若其不能證明車禍過失"完全歸咎"於你,仍不會成立的 (http://law995.twlady.com.tw/law0112.html)
到底哪個才正確呀?
有法律專長的網友可以分享一下嗎?

alco7 wrote:
以版主的case,若...(恕刪)


我的例子在59樓,
皮都沒破,都可以告我過失傷害了,而且也起訴了,

你說呢.....


建議樓主多看看親身經歷的案例就可看出端倪

網路上太多用自身認知所發表的言論

我在車禍發生後當下我也是氣憤要對方索賠修車費用

但~~~後來發現我自己一路挨打~!

因為~~對方"受傷"~!
bull5444 wrote:
我的例子在59樓,皮...(恕刪)

您的case屬於"車碰人"與版主的車碰車情況不同
車碰人法律諮詢網的處理在這:http://law995.twlady.com.tw/law0106.html
節錄回答的第三點: 若是己方有過失,不管過失責任多大,對方若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是會有刑事責任的 !
簽個名追蹤後續
這類事故在台灣判定後車責任一定較大,理論上是賠錢了事,看看賠多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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