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檸檬車條款上路, BMW代理商合約是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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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定型化購車合約7/1才強制生效,也就是7/1以後門市才拿出來使用就沒違法。
緩衝期內你可以在合約內註明"本訂購書適用7/1新版定型化契約保固條款本合約才生效"。業務徵得公司同意蓋章後應該也有相同保障。我五月初試駕後訂車,就用手寫備註在訂購合約中。事後業務告知公司接受該備註喔。
沒聽過法規通過還要告知才會適用的,我個人也沒收過政府通告給我的所得稅申報規定,結果我還是乖乖報稅…反正過七月一號它不改就檢舉。
飯飯神 wrote:
重大瑕疵在鎔德合約上只保障60天, 看起來廠商回應就是準備當沒這回事

對他們十分不利、當然能撐多久是多久
新車修車還得給代步車
否則集滿三十天就要更換新車

據我所知台灣賓士應該有對應了
還真的有給同級代步車
重大部件也不像以前只是保固內修到飽
而真的是直接給你換新
(代步車不知誰出、但新部件是台灣賓士出)
因為真的滿足那些條件
換新車給你、他們多一臺中古車
那損失就真的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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