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ouardchang wrote:
最新結果更新給各位大...(恕刪)
看來初步有了較圓滿的結局,
恭喜樓主!
樓主這樣的處理方式值得學習

130Nur wrote:
恭喜樓主事情圓滿有些...(恕刪)
edouardchang wrote:
1. 請教一下樓主有裝行車紀錄器嗎?
Ans : 沒有
2. 對方踹門繞跑後可以移動車輛嗎?
Ans : 不很確定 我是等警察來了才移開
3. 萬一是在馬路中間,自己一輛車留在那邊會不會很擋路?
Ans : 不會
4. 報警後警察來會不會要我們提出除了同車證人以外的舉證?
Ans : 恩,我是同車友人當我的證人
(想到要抓路過證人就很麻煩)--- 應該很難吧
5. 保險公司是處理求償部分吧,那提告那些是跟員警提出就會幫你處理,還是還要找律師呢?
Ans : 這個部分比較麻煩, 理論上來說 只有甲式車體險 可以cover這一部分, 如果你是甲式險, 保險都可以處理
警察就負責開證明文件的部分就可以了
其他的 就交給你的保險公司 簽一份代位求償 剩下的 就是他們的工作了
應該暫時不用請到律師 雖然我有稍微請教一下律師朋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