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yguan wrote:
基本上一個單車騎士在...(恕刪)
在遭受生命威脅時,別說對方是狗,就算是保育類動物,甚至是人,當然要拼個你死我活,那叫正當防衛!之前壽山動物園管理員被鱷魚咬斷手,警察開槍取回斷手,我就很贊成,那沒什麼模糊空間;但這些動物只是走在路上檔到路,就應該直接將牠們輾斃嗎?人間的法律沒辦法替這些畜牲伸張正義,但我相信天地間的法律可以!
sting0315 wrote:
......打狗不是維護正義..若不是騎車..若不是各位遇到了..會去管那些野狗嗎?
還不就是因為我在這裡騎車引響到我
更別說...小孩怎樣怎樣...各位會關心別人的小孩?...同情我相信
我才不信勒...01
nanno wrote:
我確定我會關心我認識的小孩, 而不管認不認識. 當我見到小孩遭遇危險時
我會下意識的伸出援手... 我想大家都一樣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