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什麼東西都會掉反正買得起的車一定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 掉了就自認倒楣吧一筆成狂衛清風 wrote:我個人被偷過七台腳踏車+兩台摩托車(一台騎一年多, 一台一個月不到...) 看看這位老大吧, 還不是自認倒楣一買再買如果掉車的大大都要跳出來譙訐那乾脆叫馬英九下台算了總之一切都是阿共仔的陰謀啦
對於比對鄰居指紋..一事,我想當取到指紋,如果該指紋是鄰居的人的或是自己的,因為也有照到影像了,我想這指紋應該就沒用了,因為已確定不是犯人的,但比對後確定不是鄰居的人的或是自己的,那這指紋..我想對破案應該也是有幫助的,以上個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