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已到警局指認竊賊)恨!卡打車失竊全都錄

要不要改天01的網友大家來約個相同的時間,來個全台灣大釣魚,
同一時間在各地抓到人報警.......
這應該會是蠻好的新聞........

我的上一台捷安特腳踏車是十年前唸國中時被偷的....
那時是爸媽買的,自已沒錢,從此後,沒再買過腳踏車.....
最近正在準備買車的錢,連住家大樓停車的地方都要想好,應該是只能停家裡了。

哪位大大哪天想要釣魚的,算我一份吧。
我這可憐學生生平第一次自己買的車(圖中第一台的那台爛車= =)

鎖了兩道鎖照樣被偷(還是在學校...)
只能只能看著她得照片默默思念
還得每天走40分鐘的路去上學.......
六六六六 wrote:
哪下次跟朋友一起去釣魚~(準備好BB槍跟前後賭人...(恕刪)


請不要動不動就把玩具槍當成武器使用

相關法令問題小弟在別的自行車綜合討論欄裡 po文過

很輕易的就被當成""持械""移送阿

還記的那位在電視上拿玩具槍的周先生吧







看版主失竊的地點似乎在北部
雖然這樣可能不代表什麼
但版主有空的話
不妨這陣子到三重的重陽橋下或永和的福和橋下瞧瞧
那裡的跳蚤市場會有不少"很便宜的東西"在賣

說不定可以看到"跟你愛車很像的腳踏車"以很低廉的價格在待價而沽喔~
版主應該是好意提醒,
以身為教,告訴大家要多注意自己車子。
結果還要被人唸笨,還真是可憐。
所以車子被偷還是摸摸鼻子認了好了...

twbigfoot大敗了新車子時別忘了來放毒啊!!
台灣還沒有到那種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境界,請不要把台灣想的太美好。

至於個人財產的問題,不管有沒有鎖,非自己的財產就不可以任意拿取,這是常識,難道您是丁丁?

至於車不離身,老實說,就目前台灣的場所來看,根本不可能達到,之前的B&Q事件,就已經鬧的沸沸揚揚,現在又要車友車不離身,那乾脆禁賣自行車好了。

最後,文章的重點在於"不告而取為之偷",而不是"我買了無敵金剛鎖",連前警大教官都說,鎖只是拖延時間用的,根本沒有萬無一失的鎖,懂嗎?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看到前面有人說樓主"引人犯罪"
我實在覺得很可悲
侵占他人物品 偷竊他人物品 本來就是不對的
那怕他根本連鎖都不用鎖
因為不是自己的東西 本來就不該拿
該被責怪的是犯罪者 而不是被害人!!!!!!!

去年我一台8.9年車齡的小50 在自家樓下被偷
去報案時 警察就一直唸說 誰叫你車子只鎖龍頭 前後輪要用大鎖才安全啊..
被偷要怪誰 (心裡很怒)
一直碎碎念後 他才說我們住家那一帶有個累犯 (心裡一驚)
後來又說"哎呀..你的車都那麼爛了. 他們騎一騎玩一玩 就會丟在路邊 到時你就找的回來了"
報案完後半年 在大佳河濱公園找到 車本來已經很爛了 結果變的更爛

其實這些偷車賊 大都是累犯 警察們心裡也都有底!!








不是說樓主有錯,只是說不該把那麼值錢的東西放在那麼不安全的地方!
偷竊,到處都有,從公共場所的扒手,到闖空門的小偷...
台灣哪裡沒小偷阿?深山林內有人偷砍檜木,盜採砂石,盜獵保育類動物...
偷東西就砍手(回教國家),這樣大概就可以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唉...
台灣能這樣搞嗎?!~~
相信眾車友都知道車不離身這項原則,但出門騎車真的能做到這點真的是有困難,買飲料買吃的或是上廁所總是會有空白的時間,今天樓主也是有鎖車在路燈上所以我覺得責任應該還是偷竊者為主,而且真的對樓主的行為有異見或是對其他網友的回復有意見,用詞也修飾點樓主掉車都已經很難過了,看到這麼針對性的文章心裡我看更難過....多體諒樓主的感受吧
Top-Secret wrote:
樓上說的不錯引人犯罪...(恕刪)


真慘阿,這各前提是在說台灣的環境已經跟落後國家一樣了嗎?如果是的話,那在下就茍同您的話阿...
看來以後開百萬名車停在路邊可能都是引誘人犯罪了,悲慘阿~台灣.

突然想到某各網友說的一句話,台灣的環境就是見不得別人好,難怪成功的人都是從國外回來~因為台灣不是個適合讓個人成功的地方..

單車鎖在路旁被偷,還先怪失主單車買太好了...Funny~,對於上句話,我似乎又有點另一種不同的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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