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最近才花了30萬買了一台二手汽車,正開車的興頭上,週六那天快意的在102縣道道上享受開車的樂趣時,開著開著,前面騎著公路車的成年人,突然一個大動作切到窄窄的車道上,小高一下子來不及煞車,為了閃避那大人,車子失控撞山壁,臉部朝方向盤撞去而暈厥,路人打電話幫忙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多處擦傷,顴骨骨折,有嘔吐現象,需觀察3-4天,看看有沒有腦震盪!目前請假在家觀察休養中。連車都毀了!小高想向公路車車主請求賠償,至少修車費,然而公路車騎士說:『你這樣是大欺小!開那麼快撞車,害我受到驚嚇無法上班你也需要負責賠償!』,或說『不能因為你受傷就該是你有理吧?』形成了各說各話的局面。想請教小高對這事件的看法......
事實上,大部份在河濱單車道騎車都是休閒騎的那種,也多數對單車駕駛的觀念是玩樂為主對"欲高速行駛"的單車來說,這邊應該不是適合的場所我相信以家長的角度而言,說不定他們不希望單車道出現公路車也請要騎快的移駕到偏遠的單車道甚至是山裡海邊
基本上看來,雙方都有過失,第一.您的車速是否過快導致您無法反應(畢竟這是自行車道-休閒用的-不是競速場)道路上都需要跑持安全距離了,你也可能忽略的這項安全定義了第二.小孩的父母親也有責任,這麼危險的地方讓小朋友這樣的隨性騎腳踏車,對在場使用者充滿了危險因子,是該負起完全責任,好在你沒有撞到小孩,不然你問題可就離不清了一切平安就是福了!沒有造成雙方不能承受的結果就阿彌陀佛了,祝早日康復,以後還是小心點好了
我覺得還是可以提出告訴,附帶民事賠償(連父母一起連帶)即使樓主有過失,但只要對方有過失,過失傷害就可以成立民事上能獲得的賠償也只是比較少而已(與有過失)重點是可以談吧......有沒有過失不是網友說的算?回文只能提供你一個方向還是要看具體情形而定但如果你不提告訴,可能對方什麼都不會賠
家教不好! 唉...這都是月經文了,目前為止,無解... 就像酒駕肇事一樣,大家明知道這麼作不對,還是放任自家小孩/寵物在單車道上面亂闖,讓他們在逆境中成長,不知道發生萬一時會不會懊悔...但既然已經因此造成合法在單車道上行駛的車友受傷(嚴重),就盡量溝通希望對方良心發現吧!良心建議,在 "單車道" 上最需注意的是~1. 行人 (明明有些人車分道,行人就喜歡走在單車道上享受快感),尤其是小孩、老人、還有些失智的(請自行判斷),請減速並遠離他們1公尺以上。2. 小動物 (很多都是有人帶來用以訓練單車騎士技術的,感恩呢!)3. 狗大便、狗尿4. 機車 (連台北市境內都看得到了,其他就更別說了,多到爆! i.g.對岸三重)5. 單車,逆向、橫放道路、並排、視線不良不開(裝)燈所以很多人寧願選擇走市區道路跟大車爭道也覺得安全些,真諷刺...P.S.我絕對不會讓愛女暴露在這種高危險的場合裡,頂多找空地、無車的地方
RBB213 wrote:家教不好! 唉......(恕刪) 再來個以行人觀點來看(我們也常去河堤散步)雖然單車道叫做單車道,但目前上面指標寫著 "行人優先",單車騎士們應該以行人安全為最先考量。既然看到行人在此,麻煩尊重我們,放慢行駛,對雙方都有保障。若有人車分道,我們行人會盡量走在行人專用道(如下圖。我們就算走在行人專用道還是會小心前後來車)。若沒辦法需要走在危險的單車道,也盡量不要併行或走在路中間,走路時小心手別亂甩,萬一後面有單車經過...^^!會有很多行人散心、帶著愛犬散步,偶爾會停下來處理狗大便,這時候很危險,希望單車族小心別撞到我們,謝謝!有時候會有許多釣客到河堤釣魚,因為東西太多,有時候會暫時將東西或機車借放在單車道,麻煩小心別撞到,謝謝!其實最主要還是在政府相關機構,應該明訂出許多規定,例如許多橋面的紅磚道,到底能不能讓單車上去? 不讓他們上來,就只能迫使他們與機車/汽車爭道,好像也很危險。這讓我們行人與單車族都很困擾。拜託了! 長官們...P.S.我絕對不會讓愛女暴露在這種高危險的場合裡,頂多找空地、無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