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互相體諒其他族的路權

趕快立法吧

把違規單車族重重的罰下去

最好是直接把車給扣了

這種敗類給他車騎是對單車的一種嚴重污辱
沒那麼嚴重啦

那種車沒有被批過? 就算是行人也被批過!

建議電視, 媒體多播些車禍的記錄影片, 讓不守規矩的人打從心裡怕起, 可能會改善更多!
騎得自在,騎得輕鬆
如果真的變成這樣的話
台灣可能會變成第一個單車限速的國家
而變成"國際級笑話"列入史冊
There's no life before coffee.
我也常常騎河濱自行車道
河濱自行車道有些地方寬有些地方窄
不管後後面有沒有車
我習慣能騎多右邊就騎多右邊
常常騎在白線上
當然有時候我也會超車
有時碰到龜速又騎路中間的成人(小孩除外)
我就會超過去然後故意騎的更右邊的白線上
我也會在超車時好言提醒......靠右邊
俗話說...好言一句三冬暖.惡言一句六月寒
自我尋求快樂的方法......
大家加油...
卡達車加油...
.......................
先生不知何許人也,亦不詳其姓字,宅邊有五柳樹,因以為號焉。
唉~~簡單一點就是尊重他人

這一點做不到,談什麼大道理啊!!!

還有

族群對立,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

想要瞭解,多找找臺灣歷史看看。了解

為什麼有人這些堅持,有人卻沒有什麼關係!

了解一下,為什麼在臺灣出生長大的人,還要自稱江西人


不然不要老是談車、談教育時…等等,就要扯入這些問題,糢糊真正的焦點。

這麼喜愛政治議題,請上立法院。或者選個民意代表。這樣會比較快樂些!





爆音、無影像…HDMI
台灣有自行車專用道的地方少的可憐...我想連百分之一的路面都不到...
但是自行車是可以騎在馬路上的....
事實上如果沒有專用道,也只能騎在馬路上,人行道是不能騎腳踏車的!只是大家都很自動的默許這件事...
所以騎在人行道上本來就毫無優先權利可言...
我自己也在騎車...我自己的觀察,真的沒品的行人跟車友都是少數...
大部分人都是願意互相禮讓的,因為大多數人都能理解到自己是有雙重身份的...

但是真的騎在人行道上時,我建議還是優先尊重行人吧,畢竟在使用權利上就站不住腳...
hallen69615 wrote:
請問樓主"哀"什麼?...(
....................
你我如果都很遵守~法又如何?跟你我無關吧~
你的"哀"在我看來是在幫壞人哀的喔~
還是你覺得對你綁手綁腳的!~
恕刪)


版友 今天我純粹是看到這篇新聞,進而去想到確實有很多車友一騎上單車後總是一副自己最大、其他人都要讓他先通過。有感而發罷了。
標題改一改好了,免得又變戰文了...

如果大家有仔細看一些官方編輯的自行車導覽圖
就我本身看過高雄市及高雄縣的自行車導覽圖
我發現他所規劃的路線及瀏覽時間換算
行進時速約在10km/hr左右
而高雄縣更直接註明以10km/hr為評估依據

我想這絕對是以安全為前提規劃的
在10km/hr的速度下我認為應該絕大部份的狀況都可以讓車子停下來
除非是青仔叢冒冒失失的人撞過來
不然應該是人車無害的

我一直認為如果您要騎快
您應該到馬路上或無人的地方去騎
因為您的速度已經不是所謂河濱公園或那些供人休閒的車道能負荷的
(所謂負荷不是指路會被騎壞,而是指您已無法融入在這區塊的活動,這樣您反而成了危險因子)


另外前面有說到家長帶小朋友去騎車
叫小朋友自己騎自己的不要管別人
我直覺認為他的意思是
你才剛學會騎車 所以專心騎好自己的車就好 其他的人自然就會小心注意到你
(以前教人家開車或騎車時也是這樣教的"方向盤抓好,直直開,不要緊張亂晃,後面車如果趕時間會自己超車)
台灣地小人多,休閒的地方又少,
很多事情很容易變成一窩風,
而政府的處理永遠都是慢半拍,
走一步算一步,沒有整體的規劃,
開放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時就應該想到這些問題,
如果期望大家互相尊重就應該大力的宣導,
否則一開始就要訂定法律,然後嚴格執法,
而不是等到2個最弱勢的族群相互指責時才亡羊補牢,
定了一些半調子法律,又沒執行的決心。

我們沒能力影響別人,但是至少可以做到的是
01的鄉民騎車時能做一個好榜樣,尊重所有的用路人。

大家都是人,不管是走路,騎單車,騎摩托車,開車,都有各的路權,彼此體諒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1.開車時,常被突然衝出的機車,彎過來的單車嚇到
2.騎機車被大車欺負
3.騎單車不但被大車欺負,還要被人嫌
曾看過2位單車騎士,在民生西路要騎過馬路,在馬路中間時,遠遠有一輛遊覽車車過來,單車繼續騎過馬路也不會妨礙到遊覽車,可是司機老大,遠遠的就壓著喇叭不放,從2位單車騎士面前呼嘯而過;
自己騎在馬路上,最右邊有路邊停車,在車子左邊約0.6米處正常速度騎,一輛公車超過我後站牌停車,下來一位乘客,對著我說,腳踏車不會騎旁邊點啊,只好上人行道慢速走,這時有位媽媽帶著位小朋友從驕車上下來,已注意到有小朋友更放慢速度,看到小朋友已走過準備加速時,突然又回頭跑過來,趕緊煞車,嚇了媽媽一大跳,媽媽不好意思頻頻道歉,我也不好意思嚇到人,趕緊再回馬路上,不知又要被誰嫌;
4.我想要表達的是,馬路上大車是相對強勢,行人是相對弱勢,單車現在是在夾縫中,在硬體設施未完備前,希望單車騎士能多愛護一下騎單車的人,在河濱的自行車天堂能夠有一個美好的騎乘環境
碰到老弱婦孺,多點愛心,不要一直催
河濱是休閒的地方,沒人時才飆速
雙向會車時,不要侵犯對方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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