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爸穿黃衫 wrote:這實在太經典了......(恕刪) 雖說早已被河蟹…還是感謝吾兄支持。(是軍版的兄弟嗎? 我是"自我河蟹"啦。)為了建立和諧社會保護青少年起見…請用"羊駝"二字。並將地名改為"羊駝戈壁"。
心愛的車子被幹了,任誰都很不爽樓主的心裡感受,在同是天涯失車人的心裡更是感同身受姑且不論車子找得回來嗎?但樓主也提供了當車子失竊時的一些處置之道要你就參考,好的條杯杯就可能幫你處理爛的就.......再買一台啦
怎覺得好像是一場諜對諜的心理戰這招或許對國中生有不錯的警示作用,文章中就知道版主有點操之過急的感覺!有時候太著急反而會亂了方寸!!反正小偷是熟識你們社區的人要是我我會再買一台,來個守株待兔!但前提是得花更多的心思,時間與金錢來去策劃如何引君入甕
猛男特首 wrote:指紋就你一人!!很好笑~~因為比對過我那棟的居民指紋都不是!! 這句話 這我很驚訝,小弟也住高雄,請問是哪個分局這麼認真,肯為了一台腳踏車,比對"全棟" 居民的指紋???感覺樓主有點膨風,還是樓主是某大官,可以讓我們的警察保母動了起來
自從我汽車車牌被仿冒~報警後不用幾天警察就抓到贓車(我還上過新聞耶 哈哈)~後來我就開始相信警察的辦案能力~更何況像在警察正針對自行車竊盜努力在偵辦~有了影帶+指紋一定好處理的~只希望你的車還沒分屍~另外他有錢可以賠償....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