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地下室的腳踏車被偷了(跑去彰化領回來了,有後續)

波爸 wrote:
這句話可以看出小惡魔的傳統~勸敗~
天阿 這一勸 會花很多錢哈哈...(恕刪)



那...買....公路車 碳纖車

夠輕,夠便宜吧

比房子便宜唷

來亂的 緊酸喔~

女朋友用的車,就算換再輕的車,也不能要她扛呀!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

請女朋友來你家一起住,這樣你就可以順便幫她扛車回家擺

不再擔心車子被借走,更不怕女友被別人搶走,一舉兩得!哈!
「女友不想扛」,看到這句話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那她有積極想要騎車的意願嗎?」

如果只是想要運動的話買個飛輪機給女友騎就好了,然後要一起出去的時候租台漂亮的車給她,這樣也不錯啊。

不過如果真的想要屬於她的腳踏車的話,太平洋的carry me不是有很小台的嗎?Strida mini即使沒有特別輕巧,摺疊後要上下樓梯應該也很方便吧?
管它是什麼超級世界霹靂無敵大狗鏡!便宜貨萬萬歲!
既然擔心再買一台沒地方放,建議版主不要買了,騎單車很痛苦的,每天都要擔心車子被偷.
今天跟女友,從高雄跑到彰化警察局領回來了。
從早上出發一直到下午三點多才回到高雄
累人
原來我們的車真的是,前幾天被彰化分局抓到的集團所偷
花了了很大的力氣才拿回來
但聽了警察的話更洩氣了
警察說
嫌犯已經交保
因為無法以偷竊辦她
只能以銷售贓物辦她,但她可以使用不知情第三者推掉
所以她現在還在高雄,聽說是一家賣腳踏車的店
有人知道嗎?
是那一間店?
說真的,有點幹!
tsaibinwa wrote:
因為無法以偷竊辦她
只能以銷售贓物辦她,但她可以使用不知情第三者推掉
所以她現在還在高雄,聽說是一家賣腳踏車的店
為什麼無法以偷竊辦她?
監視系統不是有拍到影像嗎?
有趴到正面就可以辦她了,除非看不清楚...
你把女友的單車騎去警局說是撿到的
女友要騎車 再傻乎乎的去認領
放警局就不怕被幹走了

也有個大大說的不錯
叫女友搬去和你住
這樣馬子和車子都不必怕被幹走惹
不是啦  是不必怕被搶走或借走啦
我也是要騎車就得扛上扛下的阿~
所以扛車沒那麼難啦...
如果樓主女友真的不想扛,
就買不超過3000塊的賣場車鎖在地下室就好,
這樣她也不用煩惱扛車跟偷竊的問題;
不然就買高價一點的小折、小徑,
車子的重量也不重。
teac989 wrote:
為什麼無法以偷竊辦她...(恕刪)


雖然有影片可以證明,但是還缺乏人證。這個部分就漫OOXX的,
我也曾經遇過這種狀況,家裡的機車被某位鄰居當作代步車在使用,
也從警衛室調出他正在使用我家機車的錄影帶也報警處裡。
最後的結果就是不了了之...

為啥勒..有物證沒人證
mickey4502 wrote:
鄰居放在我車邊的3台賣場車,看起來很新都沒被偷。

看來到買賣場車才安全!!
...(恕刪)



我的家樂福牌小摺,今天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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