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al Roize Lionheart wrote:
希望那出你們一點 “公德心” 先到寬廣公園讓小孩騎單車
這點小弟略以北縣市的自治法規舉例來說明: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第 十三 條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八、未在指定場所從事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滑板車或高爾夫球等活動。
臺北縣三重市公園管理辦法
第九條: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如經勸離不服者,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一. 騎乘車輛者。但嬰兒車及輪椅不在此限。
臺北縣板橋市公有公園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公園內禁止左列行為;經勸導不服者,送請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未經許可而駕車、騎乘機車、腳踏車或違規停放車輛(殘障代步車及嬰兒車除外)。
所以真正的公園內若沒有明確指定相關場所,在公園是被明文禁止騎車的!
這也是家長為難的地方! 公園裡不能騎、河濱內車很多、馬路上又危險、小孩騎單車何去何從?
再來,一般市民所稱之「河濱公園」其實並不是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裡的公園用地,
正確的來說應該稱之為「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 (簡稱河濱綠地)」,從法規層面看是河川區,
並不是真正都市計畫的公園用地,只是因為約定俗成變成大家現在通稱的"河濱公園"
所以兩者規範的內容不一樣! 不能混為一談!
回本文:
既然各位家長要帶技術不純熟的小孩騎上自行車道,就請做好家長應盡的監督指導,不該有任何藉口卸責,
以免傷己又傷人 (試想如果一位無辜的車友被貪玩小孩誤傷,該說車友自己活該嗎?) 這也是最好的機會教育時間!
另外奉勸喜歡追求速度的車友,遠離假日的河濱單車道騎乘或者放慢腳步觀賞一下四周風景,
互相尊重心會更愉悅!
tweetymouse wrote:
河濱道本來就該慢慢騎...(恕刪)
整串看下來,大大最中肯。
其實原文的狀況,如果換到一般道路上,就會變成是一般車輛和自行車之間的關係了。
快車、慢車、二輪、四輪,大家都要路權,但道路面積只有這麼多,每種用路人都想保有自己的權益,但其他人的路權就應該被犧牲嗎?到底應該把路權放給誰?
我們的自行車道(很多路段其實都有標示是僅限行人與自行車...所以行人也是可以用的)就只有那麼寬,說穿了,本來就會有行人、慢車與快車共用的狀況,既然選擇在這裡騎,那就請尊重所有人的用路權例。
想要衝,去一般道路的慢車道衝,你看看是你"鈴"人還是人"叭"你,在慢車道被人"叭",所以來自行車道"鈴"人就是應該!?
小弟沒有小孩,單車對小弟來說也純粹是休閒運動工具(雖然偶爾"想不開"的時候,也會騎單車上下班),既然是休閒,在車道上就有可能會走走、停停、慢慢騎、拍拍照、喝喝水、等等人;路不是很寬,也不是每一個地方都有路肩、避車道,但有時只是放慢速度都會被飆手"鈴",這樣和騎在一般道路上時被飛仔"叭"的感覺有啥不同,出來"玩"還要受氣?不懂...
將心比心,大家騎單車在一般道路上時,會討厭的很多一般駕駛人的行為,等到自己在單車道上時,是不是也不自覺的犯了?
我不是在勸你敗,我只是告訴你限量的殘酷,免得到時候你沒買到,只能看別人嘻嘻笑...
Val Roize Lionheart wrote:
小孩… 危險人物
地點: 大稻埕
現在假日騎單車是超級流行
會看到好多好多人騎單車 假日騎單車 單車車道因為人太多還會塞住.
有次跟我老婆一起騎單車 從大道城—往—青年公園方向
騎呀…騎呀…騎呀… 人多… 跟著騎呀… 忽然… 聽到友人 尖叫哎呀...
大家撞成一塊… 後來有好多人互罵三字經…
結果呢… 是因為前面有 小孩 忽然停下來要迴轉… 哇勒…
父母鼓勵孩子騎單車是個好事情
我們不怪孩子 “亂騎”… 因為他們 “不懂事".
這一切是當父母的 責任
拜託!!! 有些父母帶小孩騎4輪車跟大家一起騎單車到… 天呀… 騎快的些人一定超車… 通常小孩會騎歪歪的… 超車的人如果 較倒楣 撞到小孩… 父母是否可向撞到他們小孩的那無辜的人要求賠錢…
我認為8歲以下小孩 + 剛學會騎單車 孩子/成人
希望那出你們一點 “公德心” 先到寬廣公園讓小孩騎單車 請不要一下你們一家人 [大人 小孩] (看起來很幸福的樣子) 意外事情一發生 又怪 “無辜人”…
這是小弟小小建議
也是希望有帶小孩的父母多留意免得後悔
安全不指是別人而已...是大家的
VRL
回樓主
1.既然一切都是家長的錯,那麼標題是不是要改一下?小孩都是危險人物嗎?
2.各公園告示牌規定,園內均不得騎乘單車,請問小孩要去哪騎?
3.退一步海闊天空,既然安全是大家的,那麼是不是自己也該做防禦動作?遇人多或有小孩處,即應提高警覺或遠離,減速慢行才是上上之策.
tweetymouse wrote:
河濱道本來就該慢慢騎...(恕刪)
想想大家小時候,誰會遵照大人的章法?誰在玩的時候旁邊有爸媽分秒不離的侍侯?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些小孩是很聽話,很守規矩的的,通常我們會說很有教養,也就是父母教的好。
版大的各位,有幾個小時侯騎車都是跟爸媽邊上騎的?
*我小時候是自己騎,但是不試騎河濱,那時候也沒河濱腳踏車道,所以都是騎你說的大馬路。
誰的小時候是一板一眼,說一次就好的?你小時候會一次就記住你爸媽的話,不用再噹你的?
*這點我同意,不過我覺得要讓小孩練騎車的話,還是選人少空曠的地方,例如關渡宮碼頭前那一塊或二重疏洪道某些地方,我家的小朋友就是在那學的。
小朋友本身就有自己的方法去長大。
*這個大人要教。
大人騎慢點就好了,小朋友就是會隨心才叫小朋友,
*如果小朋友都可以隨心所欲,那小孩犯法都沒責任嗎?
老拿大人的觀點看小朋友,真是單車大頭自私症。
大人可以騎在大馬路上,小朋友可以嗎?也只能在河濱道、公園、空地混
*小朋友也可以騎馬路啊,要不然他怎麼到河濱。
好不容易放風當然會特別瘋狂
*這個不能因為是小朋友就正當化。
連單車道都跟小孩搶,這些大人還真是越活越回去
*沒規定單車道只能給小孩騎吧。
小孩還真可憐!
*跟我小時候比,現在的小孩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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