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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騎風櫃嘴上坡 軟腳求警載回

A辣愛怕跑 wrote:
警察不一定要把過往的事講出來啊,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個性,為什麼一定會講以前

就報導來看,”這種情況”(出發前沒有準備充足,山上下雨,風很冷,騎到腿軟), “這種判斷與處理方式”(call警車來載),並沒有提到是他的第幾次,大家都把這件事當他是第一次遇到來討論,他的判斷正確,可以原諒,您們認為如果他第二次.第三次遇到這種情形,早就有萬全的準備,不會發生call警車的事件,如果第二次.第三次出發前還是跟第一次一樣沒有萬全的準備,就真的該鞭了,但要知道,就報導來看沒有說他是第幾次遇到”這種情況”大家的討論都已經設定為他是第一次遇到的基礎上在討論,假設他是第二次第三次遇到”這種情況”,他依舊是“這種判斷與處理方式”,但大家都自然的當作是第一次,本來他應該被鞭的,結果大家是護航他,你懂這意思嗎?

更甚者,假設,只是假設,他一周前曾經騎過烏來,也是騎不上去,call警車來載,只是沒被報導出來,現在他發生這次風櫃嘴事件,大家認為,嗯..不錯,他的判斷處理方式正確(大家不曉得他一周前的烏來事件喔).....您覺得如何?

你所有的事都是假設,去判斷假設的事,有什麼意義? 浪費大家的時間!

A辣愛怕跑 wrote:
按照你們的邏輯,我只要去騎山路,事前沒有準備,在山上遇到下大雨,刮大風,我腿軟騎不動,於是我call警車來載人+車,這樣的行為,是判斷正確的,是可以受到讚揚的,我第二次騎山路(這山路也許是同一條,也許不是同一條),我依舊沒有萬全的準備,在山上遇到下大雨,刮大風,我腿軟騎不動,於是我又call警車來載人+車,我只要隱藏我第一次的那次事件,或是我第一次事件沒有被報出來,其實,我的第二次行為,是會受到肯定、讚揚,人人都說,嗯,不錯,他做出了正確的判斷
但真相是什麼?真相是我沒記取教訓,真相是我臉皮夠厚請警車來載,而表相是什麼?表相則是,在01論壇,眾多網友稱讚:嗯~不錯,這車友很聰明,在這種惡劣的氣候下,做出最正確的判斷,值得鼓勵,"請問還有什麼問題嗎?"

你看到有誰用鼓勵或是拍手叫好的字眼了? 你是把所有事都用負面思考嗎? 事情有輕重緩急,你是沒經過那種會把人冷到身體完全不聽使喚的情境,不知道那種會要人命的冷,會讓你全身抖到連龍頭把手都抓不住,再拖上十分鐘就可能發生不可挽回的情形,這樣還不叫警察那難道要叫上帝還是佛祖? 騎不動、刮大風下雨的情況,大部份車友都有遇過,但是碰到體力透支加上刺骨冷風的情況,就不是經常會有,而且山上的冷絕對不能等閒視之,我遇過幾次,若當時沒有其他車友的幫忙,非常有可能回不了家,所以我站在同學那邊!

不知為什麼,就是有人把人性想的過於險惡,只要人有犯錯,就能幫他聯想出更多的惡,為什麼就不能先相信人家一次,等有明確的證據,再去譴責人家也不遲吧?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Kadaj wrote:
小弟在西方國家生活...(恕刪)


尊重生命是絕對重要,沒分東西方吧? 姿態不同嗎?
Jonry wrote:
你看到有誰用鼓勵或是拍手叫好的字眼了?...(恕刪)


我不需要誰幫我拍手叫好,我只堅持我自己的觀點,您如果能說服我的話,我絕對認錯,甘拜下風!

再來繼續我的意見

1.少年如果只是輕微的身體不適,單純的腳軟騎不動,那他應該牽車慢慢走就可解決了,如果要更快速回家,甚至腳踏車放路邊,走的都可以走到家(或走到至善路叫小黃)

2.少年如果是中度的身體不適,可能真的回不了家,那他call警車應該請警察立即載他去醫院(或家),根本沒有時間在那邊拆腳踏車上警車

3.少年如果是重度的身體不適,有生命危急,那他call的應該是救護車,而不是警車

4.新聞文中提到,警察載少年到至善路後,少年就把腳踏車組裝好騎走

※綜上4點所述,可以下一個結論,少年只是單純的軟腳騎不動,身體狀況根本沒問題,call警車來的目的,就是要來載他的高級腳踏車

他如果騎的是前後輪沒有快拆的淑女車,發生一樣的狀況,然後在山上call警車,請警察多帶兩支鈑手來拆前後輪,將淑女車上警車,我看不被罵翻才怪,現在他騎的是高級公路車,前輪可以快拆,上坡遇天候不佳,腿軟騎不動,call警來載人+車,居然一堆鄉民說,嗯~不錯,在這種惡劣的氣候下,他做出最正確的判斷~~~小弟我是不能茍同啦

他的手機裡的通訊錄,沒有父母、同學、師長、或是車行嗎?手機拿起來第一個打的居然是110,只為免費幫載腳踏車,這根本涉及公器私用,請問遇到這種情況call警察是誰教他的?這根本是不正確的行為,居然一堆鄉民說:嗯~不錯,在這種惡劣的氣候下,他做出最正確的判斷~~~小弟我是不能茍同啦

從他的敘述,可以發現,他的目的不是只有人安全抵達就好,而是外加免費幫載腳踏車,個人完全不認同



另外,有人提到,少年經驗不足,犯錯難免,苛責不如寬恕
我想,事情的重點不在於寬不寬恕,今天如果是利用警車讓受困者抵達安全的位置,ok!這我覺得是ok的,但如果附加免費幫載腳踏車,個人不以為然,腳踏車應該是你事後再開車來載的,不是拿警車這種公共財來做你私人的用途
國外常有什麼動物~像母鴉帶小鴉過馬路~有警察幫忙指揮交通用警車開路~

我只覺得那是一個進步的社會才有的現象~勤務允許的狀況下也沒什麼不好~

一般民眾...要是開車路過看到...有人須要幫忙~相信大部份人也願意載他一程~

更何況警察職務除了維護治安外~還有"為民服務"四個字~

如果社會刑案多到沒空為民服務也很悲哀

警方獲報出勤~應該就認定屬於合理的勤務~


今天要是17歲正妹女高中生又餓又冷軟腳騎不回家~也許不會被這麼嚴厲的審判...

山路下滑真的很冷啦~身體真的不行~又只想的到請人民的褓母幫忙~不能說是很惡劣的行為~


是人生經歷太少還有

身體不好
身體不好
身體不好

....加油



自己做的行業是需要日日單位檢討,週週部門檢討,隔週全公司(包含分公司或是合作學校)跨部門大檢討
隔幾年就有同產業不同公司相互評鑑,然後是國家指導單位指派專員評鑑考核,還有跨國的認證要半年抽查

從實習開始有的部門新人就被前輩罵到翻,飆到爆!
部門主管不爽,可以當著單位主管的面大聲罵,摔東西,不管是否有客戶在場,
就算你變成部門主管,照樣被公司大頭叫起來罵!
也只能立正站好,沒有反駁的餘地(就算有科學證據,有時也未必能說服大老闆)
小錯寫報告,中錯停職免職,大錯讓你賠上一輩子!
(沒有惡意卻要負刑事責任,賠不完的錢還事小,有人就這樣自殺了)

所以,對於這樣的討論,已經能夠自動忽略掉任何情緒化的批判,凡事都必須轉成能夠讓自己更好的建議
(因為新人離職風大盛,現在開會的風格逐漸導向理性與關懷,因為我們都會叫新人出來報告,不然缺工的單位就要關門了啊~幾個單位到現在都沒開張,大家的事情越做越雜,客戶的福祉會有危機)

希望大家最好能就事論事,對於他人表達的風格和自己的不同,也不用太在意
不曉得這路線會不會突然變成「景點」。

三腳阿喵 wrote:
有冬天騎過風櫃嘴的...(恕刪)


軟腳接受救援還要騎山路 才是我所謂的 "有欠思量"

就像一個人在路上暈倒了 他醒來以後你還讓他繼續暴露在危險之中(讓他自行長途走路回家)

這才是真正危險的行為

騎車真的騎到沒力 應該是盡早回到平地能隨時休息跟取得資源的地方

我是沒騎過風櫃嘴 不過冬天寒流騎車倒也是常常騎

騎長途基本上就是背背包帶滿補給出門了 輕便雨衣風衣是必備的 甚至備用的衣物

我是不太了解騎公路車就一定要超輕便車衣車褲不帶甚麼補給的是為了帥氣還是競速
(有車隊甚至補給車的就例外)

之前光騎到八里來回都平路 補給也方便 來回不過也一百出頭 我就背了4公升的水+零食補給...

總覺得單車運動是不是太氾濫了些 讓大家太過輕視這項運動的潛在危險性 (長途、郊區騎乘)

不過還是要提一下

我個人是贊成叫警察的

110 跟 119 是一個平常可以運用的求救管道

只是運用的方式要謹慎 不然會變濫用

警察跟消防員的配置都是一個大區域為主,如果被過度濫用會造成真正有需要的時候人手不足
กิิิิิิิิิิิิิิิิิิิิ ก้้้้้้้้้้้้้้้้้้้้ ก็็็็็็็็็็็็็็็็็็็็
樓上所言甚是!

這位同學的無知等級大概和颱風天在登山口還要硬上的人差不多,
可以撤退的點明明很多啊~

如果是在萬里山坡上才下雨,那就是長程縱走被困在山裡遇颱風,還真的是進退兩難,
沒辦法也只能就地避難,到萬里警察局喝茶吃泡麵,身體暖了真的差很多!
(我看他也是在警車上回溫就解凍了)

補充一下,

出門一定要查氣象,整段路線依照預計時間都要查!(尤其是長程會跨過山有迎風或背風不同氣候)
(我有時懶惰,或是無法預估自己的龜速行進,就會在天氣轉變的時間點的一半設折返點)

因為冷而想睡覺,那就是失溫的症頭!意識不清,後來連認知都有點問題了

結論是,請同學回去加強以下基本知識與能力:
1.戶外活動規劃及風險管理
2.運動傷害之預防與簡單處理方式
3.營養補給和衣物裝備調節
4.運動器材基本維修與保養
每次騎車都要確實感受自己身體的狀況和以上種種的相對關係

若能找有經驗的人一起騎或是加入車隊是事半功倍的方法(書有前輩幫你唸,痛苦也有前輩先體驗過了)
請注意網路上隱惡揚善的炫耀文,危機和痛苦是不會寫在裡面的,
不要以為別人可以自己也行,光是一個感冒前兆都可能讓你和別人的狀況天差地遠
糟糕!看來以後只能在河濱公園繞圈圈了!不然,報紙標題“六旬老翁搭警車下山’勢必引來更猛烈的砲火。
因為,設身處地,請警察杯杯幫忙絕對是優先甚至唯一的選項。
各位大大有沒有在山上叫過小黃?
記得第一次是在三年前,在文山路(106乙)爆胎了,雖然帶有備胎和氣筒,無奈連外胎都掛了。打了無線叫車,客服員很客氣:“請問你的位置?” “啊就深坑文山路嘛!” “請問幾段?幾號?“ ”這邊沒有住人吔。那我告訴妳經緯座標好不好?“ ”拍寫,沒有辦法吔!“ ”哦,那就謝謝掰掰囉。“ 接著就推車走了兩三公里才攔了輛小黃。
半年後,在南深路,被個趕上班的年輕人追撞。老骨頭禁得住摔,可後輪徹底變形,眼看連推車都不可能,只好再叫車吧。客服員很客氣:“請問你的位置?” “南深路,靠近南港!” “請問幾段?幾號?“ ”就在山豬窋站牌前大約50公尺。有一台單車,很好認的“ ”拍寫,沒有辦法吔!“ ”哦,那。。。就謝謝掰掰囉。“ 苦侯了兩小時才由對方的同事開車載回。
更何況,北28,相信大部分的司機大哥從沒走過,尤其還是萬里那端。將心比心,您願意跑那麼大老遠上雲深不知處載一個咁有影的客人嗎?
家人?子女在外地工作,老妻出門不辨東西南北。就算搭小黃,從六張犁,不塞車,不迷路,至少得一個半小時,以當天溼冷低溫,搞不好可以準備收屍了。
至於說,到警局休息個把小時再從基隆回台北。以個人淺見,在歷經一整天海雨天風的折磨後,恐怕沿途還得進警局報到幾回。這才真的成了“國家就是我家。”
Ailio wrote:
軟腳接受救援還要騎...(恕刪)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也覺得當事人白目

但青少年會犯傻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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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過崁腳國小後身體不適,其實離警局並不遠(山腳的分駐所/半山腰國小附近
的派出所),所以呼叫警方援助這點並沒問題.


若警方要將其載至溫暖安全地點...

印象中之前類似新聞,在武嶺半途失溫受困的夫妻及車友,也同樣是警方救援
之後找車把人車一并載下山,而非載至警局等回溫就任其自行離去.

當事人家住士林,"就近"翻過坡頂,載到楓林橋(士林至善路3段)是最安全,
也不浪費警力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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