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5從三芝到淡水就是有這種害群之馬!

嘿呀嘿呀!
T字路口,注意左邊有無來車就好了,沒那麼嚴重吧。
腿別為我開 wrote:
版大要拍就要拍闖大十字路口那種!...(恕刪)


其實我覺得闖紅燈這件事情是見人見智拉!
如果說不影響到來車或是安全的話直接過去也是可以(單車)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只是對不能過的人來說可能心理上會有不平衡!
反正安全是自己要顧的!
台灣汽機車都管不了,還能管到腳踏車,現在腳踏車通勤的已不多了,只剩運動的人口,如果連腳踏車都這麼嚴就沒人要騎了。

汽機車違規重則自死或他死;這才真正要管,但卻沒人管,較少看到有人被腳踏車撞死;到是新聞常見騎腳踏車的被撞死,為腳踏車通勤和運動的人心胸大一點。
樓主如果覺得這樣的行為你看了不爽,你也可以一起闖啊

這樣的事情你管也管不完,有種就當他的面直接幹譙他啊

不要PO這樣的文來放大這種事情....會闖就是會闖

就跟酒駕一樣,會喝酒開車的人還是一堆啦
Good-Speed wrote:
今天跑去三芝搶最後一班賞櫻之旅,從三芝回淡水時,看到三部單車經過,結果這三部車車紅燈停下來就當路是自己開的一樣,直接衝過去,所以我決定下一個紅綠燈拿著相機等他們,果然不出所料,又真的闖過去!

有差這幾秒嗎?等到被撞時,也是這幾秒,怎麼趴的都不知道!不知道各位常遇到類似這種人嗎?希望他有上01,如果看到自己背影照不知道會不會○○XX 。


高速公路速限 100 ~ 110, 但是很多人都會偷那 10 km/hr 的部份。也就是會自動以 110 ~ 120 km/hr 的區間部份來行駛。這算超速吧!單車闖紅燈讓你這麼氣奮, 那高速公路上超速的駕駛呢?你會不會也這麼氣奮。

鐵馬革命 p 304 提到單車騎士有自己的騎乘法則, 而其中提到對於單車騎士失去動能的感受, 汽車駕駛很難體會。如果每個紅燈汽車駕駛都需要開門下車, 那種痛苦就類似這樣的感受。所以單車騎士可能比較容易闖紅燈, 停下來再出動, 對他們的負擔太大了。但我可不是說這樣就可以闖紅燈哦!而是良好的單車政策也該考慮這一點, 儘量讓單車騎士不需要常常停下來, 而實際上, 哥本哈根的 green way, 就類似這樣的設計。以一定的速度前進, 就能遇到最少的紅燈。

p 307 提到愛達荷州 (Idaho) 在 2005 年立法讓單車在安全的情形下可以闖紅燈, 但是要停下來讓其他車輛先行。原來已經有人這麼做了, 相信在台灣很多人無法置信吧!

我沒辦法說闖紅燈是對的, 但是看看美國的單車政策, 希望可以降低你的怒氣。
descent wrote:
高速公路速限 100...(恕刪)


這話說的中肯,因為我偶而也會因為此原因也違法了

Good-Speed wrote:
今天跑去三芝搶最後一...(恕刪)


我來挺一下樓主!
怎麼這麼多人 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紅燈不就是紅燈嗎?
原來 這麼多騎單車的不以為意的闖阿!
無奈! 無奈! 吃飽太閒!
熱心過頭了...應該去揭發更嚴重的弊案...
像樓主拍的這種T字型路口,老實說若我在騎單車時不會停下來等紅綠燈

但是騎機車時就會停下來

因為怕被拍照

我這麼說大家就了解意思了吧


若是十字型路口

不管走路騎車還是騎馬

都一定要停下來

因為命只有一條

本來是不想回的
沒想到看到一大堆人竟然在那邊不以為然,還敢大小聲

現在是怎樣,騎腳踏車了不起就對了
騎腳踏車的可以闖紅燈,騎機車的是不是也可以闖??
騎機車的跟著騎腳踏車的闖紅燈
那乾脆開車的也闖紅燈好啦

你們這些腳踏車最大的,把路人當死人就對了是吧
這個時候你們又要靠著北邊講說最好我是都沒違規
最起碼我知道違規是不對的
哪像你們這些騎腳踏車的,闖紅燈還理直氣壯
這已經不是腳踏車界的老鼠屎
根本就是台灣人裡的人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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