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老婆的車禍事故!(1/5更新)

很明顯想坑你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先不提坑不坑的問題,開車綠燈左轉是跨越道路,自行車也是直行綠燈是經過斑馬線騎出來,所以自行車是綠燈直行,沒有錯
汽車有大燈,是主動式的安全設備 就算是一條狗衝出來 都要看得到 而做出反應
我是用另一個角度去看 不用見怪歐 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話說 騎自行車在台灣真的是滿危險的 公車 小黃 好像都看不見騎自行車的!
Industrial Designer & Bike rider http://tw.myblog.yahoo.com/kuo-biker 自從我騎車之後
我也有過類似的經驗,---強列建議交給警方及保險公司處理,並記錄下所有細節及時間點!

Lancelotz wrote:
昨晚(1/3)晚上八...因為對方在地上動也不動(恕刪)


哈哈,有去過大陸的都知道,

大陸人發生車禍標準動作,躺在地上一動都不動。

另外,警察沒權責判斷誰對誰錯。

但是一般都是轉灣車責任比較大。

台灣法律好像只要是撞到人的~~~一率都是造事者的錯
不管他有沒有先不遵守交通規則

因為沒有圖片 按照開版大大的說明 好像也是腳踏車直走 你太太左轉 然後發生碰撞的
至於開版大說三個外籍人士很奇怪的行為
說不定是因為溝通不良或是發生事故緊張害怕 不知如何處理 才會有的反應(請勿斷言是假車禍真詐財)

誠懇的建議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畢竟按照交通裁決來看 你太太過失真的比較大(如果可以在更清楚說明 或是 圖示 發生情形的話)

既然自己有過失 賠償部分又不懂行情 那就請保險公司出面吧
如果你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那就千萬不可以和解喔...請找警察來..做筆錄做責任判定...腳踏車不是行人....不要聽警察在那裏說,什麼大車撞小車..大車錯..警察只是想要你們就和解吧..我就不用再去量一堆有的沒有的寫一堆有的沒有的記錄和報告...有保險千萬別和解....裝個行車記錄器吧.....
我朋友前年也出過類似的事,也是左轉大迴轉時,直行的一台車直接撞上來,但他比較慘,撞上的是機車,速度太快,兩個年輕人直接撞飛,在加護裏住了兩週。

你不能說你沒責任,因為人家是直行,你有左轉,但還好,我朋友事件中那兩個年輕人,兩個腿斷了,原本很慘的,但還好,之後都轉普通,年輕人,所以復元也快。

不過我朋友太太那天開車來看時,沒事開賓士,拿名牌包,內行的親友說了,低調點,所以之後就開國產車,拿普通包去探院。

不過朋友家裏的人,該作的禮數全作到,天天去醫院探望,出事當天,全家至少10多人到醫院,不是在跟人家巴拉砍,而且在按耐對方的家屬,一個盯一個,該作的全作了。

最後也是卡在和解金,還好,一個多月後,兩人復元真的不錯,從原先喊的二百多,最後付30多萬(兩人總計,不含醫葯費,跟中間花的雜費)搞定。

這種人,人先醫好,醫葯費當然你得出,反正有健保,自付也沒多少錢,餘下的和解就看雙方能達到多少共識。

一開始我朋友以為兩人送加護,心想一定掛掉,因為真的很慘.他心中的預計費用是三百萬能不能處理(兩個全掛),還好,救回來,復元也快,所以以1/10處理好。一個才賠10多,我也覺的合理。

給你參考一下,單車撞上來,我猜不比高速機車撞上來的慘,你自已算算唄。

還有,不管如何,一出事一定要找警察,不然保險公司不處理的。
當台灣人都是傻子呀!匪類蛇鼠一窩.臭的啦!

Lancelotz wrote:
昨晚(1/3)晚上八點多,接到老婆打的電話,說她開車撞到腳踏車了。

當下覺得,這可不輕,應該會挺嚴重的。

老婆在當下也叫了警察和救護車,因為對方在地上動也不動。

後來警察和救護人員到場,問對方叫什麼名字,對方答不出來,問電話,答不出來。

覺得,應該是嚇到了吧!於是乎拿起對方手機打電話問通訊錄中的人,沒半個人知道對方是誰。

這狀況讓人覺得很詭異,後來還是送往醫院作緊急處理。

blockquote>不管大小事一定要報警,我同事因為對方不嚴重而給他一千元就醫,對方當場亦接受而未報警,結果最後對方卻告同事肇事逃逸,真是衰!
有事故一定要報警,再加上行車記錄器就較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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