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單車人生的一場劇嗎

在商言商啦, 以資訊界來說, 今天原廠放一個價格給經銷商,
結果經銷商發現原廠有人私下放更爛的價格, 或是有奇怪的貨源流出,
當然應該反應啊!! 這是潛規則吧....

highiswind wrote:
今天去車店串門子,才...(恕刪)


乖乖我的媽…這種等級的懲罰…
難道是B…根本是偷零件賣?
還不止幹一回?

如果只是賣給朋友…愛爾蘭人做事應該沒這麼狠吧?
甚至買個幾套賣…我記得在量很小的情況下這算員工福利。
還是某種內部鬥爭呢?

就這種結果…看來是內鬥了。
別把愛爾蘭人當白痴唷…小心火燒到自已!
當然詳情並不清楚,
但如果店家真像上面某些同業所言,
只是作自己應該作的事,檢舉不當零件來源,

那......
就麻煩有點骨氣,不要賺那個人的錢!
不要兩邊吃!!
又要賺人家錢,還要人家死!
guesclin wrote:
就這種結果…看來是內鬥了。
別把愛爾蘭人當白痴唷…小心火燒到自已!
...(恕刪)


SRAM 跟愛爾蘭人有什麼關係呢?
他其實應該是美商速聯.
後來改成愛爾蘭商速聯.
高層應該是美國人吧.
(只是作自己應該作的事,檢舉不當零件來源......)

這我很贊同...
但應該當著面跟他說我們不幫忙安裝來路不明的零件..
如果幫忙安裝就是共犯...(因有對價關係)..
就算事前不知道..檢舉後知道了就應該停止所有商業行為..
如果是贓貨...幫忙安裝的就是共犯...
我高中時用500元跟一同村的人買了一台單車..
後來被發現是贓車..被拉去分局警員還把我用收購贓物移送..
後來到法院法官罵我說:你不知這是贓物嗎?500元可以買一台車.
我回說:我是學生我哪知這是贓物..而且我看他騎了很久後說要賣我500元..我沒多想就買了...(大人教的)
後來被飭回沒事..只知道他人跟他同學被送少年法庭..每個月都要到法院報到一次...因為那車是他同學偷的
所以幫忙安裝的也是有對價關係...

不過現在的人都想2邊吃..錢也要賺..密也要告..不可取...投機.......
CHENCHIUTW
chenchiutw wrote:
就算事前不知道..檢舉後知道了就應該停止所有商業行為..
如果是贓貨...幫忙安裝的就是共犯......(恕刪)


幫忙安裝在法律上是共犯嗎?
這小弟倒沒聽過,

刑法第 349 條 (普通贓物罪)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幫忙安裝不就是因贓物變得之財物(安裝在其商品上而獲利)。
CHENCHIUTW
chenchiutw wrote: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幫忙安裝不就是因贓物變得之財物(安裝在其商品上而獲利)。...(恕刪)


是這樣解釋的嗎?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應該是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因贓物變賣或交換而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這種問題很好玩的是在你知不知道它是贓物........
如果只是員工低價花錢買來轉賣的不管公司如何規定都不構成贓物罪..最多只是違反公司的內規吧了
請大家有去NOVA時注意看賣場很多是搭售品或是贈品上頭有原公司的 標籤禁止轉售..店家還不是大啦啦的賣.
有次去買印表機上頭也有禁止轉售..店家說的我是沒錢跟他買的啊..我要賣多少是我的事...
如果是偷出來的就是贓貨..店家又知情..又幫你安裝上他賣的單車上..請問店家無償幫你安裝的嗎?
如果他有收費也就是說他有因為此行為而獲利...就是犯法...他沒去舉報等同共犯....
如果他事先不知情當然就沒此問題......
請有空去問問你認識讀法律的人看看..我說得是否正確..如不正確那我就先說一聲抱歉........
CHENCHIUTW
哇!!!

大樓再蓋了...

看來要再多注意以下了!!!

等待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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