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是,內人開車左轉,不過轉過去的的路口發生賭塞,所以就停住。接著直行的摩托車因為騎在車道分隔線上,碰到下雨,煞車後就滑倒,然後那個妹妹就犁田了,摩托車滑了10公尺後撞到車後門,妹妹有一點擦傷。但是人並沒有被自己的摩托車、或是我老婆的車子、還是其他車子撞到。就是滑倒而已。
內人當下也是打電話給警察,送他去醫院,他也說沒大礙。還跟我老婆說對不起!!我老婆只是擔心他有沒有受傷,一起到醫院照X光還有擦藥。
不過,之後來了一個說是他姊夫的就開始說這是你的錯,叫他小姨子不要跟我們說話,直接由他來處理。
我說醫藥費還有修車費我會出,人沒大礙就好,接著他說還要精神損害賠償,我問怎麼個賠法,它零零總總的要我陪大約4-5萬,醫藥費有健保,也可以用第三責任險出險,我當然是不同意。
後來幾次到警局協調,都沒結果。倒是內人因為這件是精神變得有點耗弱,因為每次看到他姊夫還有那個阿妹的嘴臉他就生氣,當初明明是他滑倒,也沒撞到他,弄到最後好像骨頭段了好幾截。到警局和解時,進警局前你看不出來他有任何異常,進了警局像小兒麻痺,看你氣不氣!! 我親眼看到的!!所以,一直無法和解,我堅持不該富的就不能妥協,寧可拿這筆錢給律師,也不要給這種小人。
最後,案子轉到調解委員會,一樣,還沒進調解委員會,你看不出來阿妹仔有任何異常,到了調解委員會,阿妹仔的小兒麻痺又犯了!! 然後告訴調解委員說,醫生跟他說肩膀的骨頭受傷,可能是會有永久傷害,受傷之後多久無法上班,之後一陣子無法騎車上班,要坐計程車... 後來調解委員說話了,事故發生,雙方都有錯,只是在責任的比率,我的案子因為是左轉,所以70%是我的錯,30%是對方的錯。但是照事故的現場看起來,阿妹仔應該只是擦傷,不太可能有骨頭受傷,要他請醫生開診斷證明,結果這個部分就不談了!! 調解委員說,如果真要賠起來,我的損害他要賠30% 她的損害 我要賠70% ,但是我是四輪他是兩輪,他不見得佔的到便宜,所以也請他把損害的數字,不要弄得太離譜!! 其實是調解委員都看不下去了,分明是想借機撈一筆,而不是想尋求合理補償。
內人為此還去看精神科,我也不想浪費時間,最後好像是2萬多和解!!
算了吧!!花錢消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