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也有2段左轉了,機車不行?更大台的聯結車,在較小的路口左轉,有的也是2段左轉。覺得,以交通違規來看,汽車違規較機車影響大。有的路口,時段性禁止左轉,仍有照轉的;有的路口,禁止汽車左轉,仍有照轉的(北市南京東路六段-舊宗路口);有的路口禁止右轉,仍有照轉的(北市林森南路地下道出口)。而,以現在來說,做錯事的是人,並不是交通工具。
aaa317 wrote:依親愛の我等妳大大的(恕刪) 有句俗話是法條萬百條要用自己喬當自己被罰時就會記得特別清楚啦敝生在北市唯一一張罰單是停紅燈在轉綠燈前提早一二秒起步壓線被閃光結果真的罰九百自己作為活該罰錢台灣獨特的車種車道分流限制還有紅綠燈機車停等有些連腳踏車都畫機車保留可停前面因較具靈活機動起步可較汽車優先行駛把腳踏車也納入就不知如何解釋在不違反法規又能安全保護自身這才是重點
你想檢舉就檢舉,它違規都能檢舉相對的,重機也能檢舉白牌實在不懂,各車互相尊重很難嗎有一天,你可能也會買重機,也會買汽車大家互相尊重,人人都會有違規的時候,都可能面臨被檢舉你我都不是神,是人就會多少會違規。
對,的確是違規;但這樣的行為有造成其它用路人危險嗎?如果你要用這種標準來檢視所有車輛,我想路上大概有半數都違規了。以台灣的用路環境要完全合法規跟本寸步難行,如果你明白這個道理,還要挑這種案件PO網公審別人。真的覺得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