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違規傷害這種事很多案件還把他列在過失傷害擺明其實應該列故意傷害才是盲灣雙黃線逆向超車 造成的危險 不得預見?況且他還高速逆向超車回復的第一樓 居然還說判太重...請去把判決所說的款項都看過再來說太重
sdfghj20 wrote:問大家,這個案例強制險,才賠17萬而已嗎 ? 強制險理賠17萬元確實有些少...因為受害人應該可以請領2個項目:"傷害醫療"以及"殘廢給付",雖然我不知道傷害醫療給付多少,但是受害人的殘廢給付是第10等級,殘廢給付預估約可能有30~40萬元,所以給付總和應該會有約50萬元...不曉得是忘記申請殘廢給付還是打官司當時尚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