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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ther_ant wrote:
如果因為當初合約沒考慮到大型重機,所以死不開放
那這次重新簽約,就一定會把重機的收費機制考慮進去
不管現在有沒有打算開放
當初不是沒考慮大型重機,而是2003年那時候重機連禁行機車道都不能騎,
法規都還沒個影,合約內當然就排除重機收費的可能,
所以是ETC開通後,法規才開放重機可以上國道,
遠通就以合約內容沒重機收費為由,
要求高公局若想要為了重機收費,攝影機轉拍車尾的話,
11億的費用要政府出錢,政府不想出,只好用一堆莫名其妙的統計數據,
加上利用新聞稿刻意指責重機違規率高汽車XX倍,
重機騎士喜歡違規等等,轉借民眾反對的理由禁止重機上去;
現在是合約到了,合約重談,遠通有優先議約權自然納入重機收費項目,
錢收得到,開放的可能就大幅提升,
總之交通部的主管遠通收得到錢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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