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oy200 wrote:
你是否讚成各車種只要鑽車縫,每鑽一次罰15000?可以連續開罰!只要用路人對這點有共識,立馬可以修法!你口中的鑽車縫行為就會大大減少!
然後白牌車就可以上國道了是嗎?...
如果真的做得到,為什麼我要反對?
上次也是你提議這樣,我同意後,說白牌做不到的也是你。
又在醜化白牌機車族了!你以為這樣就能賦予機車路權戒嚴的正當性嗎?
我告訴你,就算白牌車喜歡鑽啦!政府也沒權力禁竹機車行駛內側、強制兩段式左轉!如果某些行為真的不見容於社會的話,那應該是針對該「行為」予以處罰!各車種都會鑽車縫,但政府卻獨獨禁止白牌車的路權!結果就是各車種照樣執行你口中所謂會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
我貶低的是樓主那種爭權方式,不是白牌本身。
取消路權,本來就沒什麼正當性,但你自己也知道白牌喜歡鑽車,也知道這種鑽車會危害道路安全,那你怎麼覺得別人還會支持白牌所謂的正當性?
想說服別人,不是整天說自己有權力或是別人也這樣做就會有人支持,你需要的是證明白牌也有能力跟別人共同使用道路。
我們的討論並沒有意義,畢竟從頭到尾都站在不同觀點,沒有必要繼續討論下去。
又開始曲解別人文意了!你好好回想一下我是怎麼說的。
額外加回。
你說的不清不楚,當然要腦補啦,你三不五時就會把攻擊方向轉到汽車跟紅黃牌,永遠沒有聚焦到白牌上,我當然只能幫你腦補找出你的真實想法,這只是試圖幫你釐清你的思路罷了。
這段對話眼熟嗎?你上一次就是這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