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就是看清現實騎黃牌洋...(恕刪) 虧你還常駐兩輪板大型重機在快速公路等級之下的路段並無車道分割之限制這句話都講到爛了,你會沒看過? 還是你只想挑你想看的看?不要再整天安慰自己重機多不方便啦,只有那些搞不清楚法規的菜鳥騎士才會在那邊當汽車排實際上就是大型重機在平面道路的速度與靈活性並不會輸白牌,又不用待轉與可行駛高架道路之後爭取到停機車格的話,你那自我安慰的白牌車優勢就蕩然無存了,笑死
Leonyang1603 wrote:虧你還常駐兩輪板大型...(恕刪) 84865426 wrote:在高架/快速想塞車時 還不是要照樣得排隊 想鑽車縫 就等著拿罰單的風險 看看紅字好嘛~~~你不要遇到被民眾舉發 被菜鳥警察認定違規開單還要自己去跑裁決所還有你貼永遠是那101張的案件想看看別的
84865426 wrote:看看紅字好嘛~~~你...(恕刪) 不是阿...請問你要檢舉哪一條?你有檢舉過嗎?至於為什麼永遠都是這幾張呢,因為這行為根本不違規阿,而且這種問題我明明回答過多次,你每次問題都一樣,當然我提供的答案也會一樣,想看別的請提出其它問題還是你可以提供平面道路白牌機車能鑽,黃紅牌不行的相關規範出來參考?而且你知道如果車道夠大的話,開車也能鑽嗎?除機車停等區、待轉區與專用道外,白牌機車能怎麼騎,黃紅牌就能怎麼騎
Leonyang1603 wrote:不是阿...請問你要...(恕刪) 你101張不舉罰單原舉發者也說過了你也留言過怎可以忘記最重那的那一段就是舉發的高架道路是屬"一般道路"所以不舉發舉發的高架道路是屬"一般道路"所以不舉發舉發的高架道路是屬"一般道路"所以不舉發紅盾牌/部分梅花的就
84865426 wrote:你101張不舉罰單原...(恕刪) 我一直以來都是這麼說的阿除高、快速公路(紅盾牌)之外,其餘路段行駛方式與白牌機車幾乎相同快速道路則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像是市民、洲美、環東、建國、水源等眾多快速道路可以車道分割我也不懂為什麼要拿開車來比喻?持有一台車的成本與一台重機的成本不知道差了幾倍去了,是在比什麼?難道你的白牌機車突然多了可以上高架與免待轉的權利就會突然變的不方便嗎?又不是說突然從能鑽變成不能鑽若無停機車格的需求,根本就沒有理由選擇白牌機車,除非你喜歡走狗道
Leonyang1603 wrote:若無停機車格的需求,根本就沒有理由選擇白牌機車,除非你喜歡走狗道 又說到狗道了一堆自助餐也很喜歡跟白牌一起擠在狗道騎看到禁止直接轉左的路口 會自動跟白牌一起擠在代轉格 代轉然後開啟長篇大論啪啦啪啦的就問現在是在拿裡騎車 法規是怎樣規定的不認同法規 可以把駕照再繳回監理站就現我們現在的行政院長不副署態度一樣
84865426 wrote:又說到狗道了一堆自助...(恕刪) 好哦,但你離題了,你確定要扯個別行為人的素質嗎?白牌機車的誇張事蹟只會更多,但要拿個案來討亂? 沒有意義啦!在網路上單純討論法律規範比較實際吧?依法來說,重機騎狗道就是違規但除此之外,重機在平面道路鑽車縫、行駛路肩、行駛於機慢車專用道與普通車道中間的縫隙,車道分割至最前方停等區框框外的小空間停等紅燈,其行駛規定等同白牌機車喔我不會跟你說合不合法,就跟你說等同白牌機車,合不合法就看你怎麼想的囉像是沒有什麼白牌機車可以走路肩,黃紅牌卻不行的事情實務上就是紅燈時我依然可以合法的車道分割至最前方等紅燈,只要不踏入機車停等區即可,哪怕是與汽車併行,綠燈時再以大馬力加速至道路最高速限的時速脫離車陣,遇到有快速道路時就跟你掰掰了在像是西濱快速公路新竹苗栗平面那種路段時,也可以合法的視塞車狀況在快車道與慢車道間自由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