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 wrote:可能吧我年紀是超過五(恕刪) 恕我冒眛的請教一下,民國69年開始禁150cc以上的進口摩拖車,當時9歲10歲的你就擁有一台與全台灣人不同的重機,可否吿知一下是哪個國際大廠的車呢?別跟我說是追風與王牌台灣有歐美大廠的車是在民國55年之後,但是中間還是有停止進口,日系車更是連想都不用想進到台灣來....蠻好奇的
有些人強調當初設計速限40公里,很好奇...當初的道路品質歷經了60多年後, 養護單位沒有任何的改善和路面提升嗎?再說, 車輛的品質也不可同日而語了吧?適度的提升速限應該是合理的, 只是提升多少?既然有辦法計算所有車輛的區間測速, 那也該有統計數據了吧!?腳痛部經過國家考試的菁英分子, 把數據攤開來分析有這麼困難嗎?EXCEL隨便拉幾張報表, 將各式車輛分類計算出平均值, 中位數...做出來怎樣都比拿"當年設計速限...." 來的有說服力吧?trooper62 wrote:採四級山嶺區設計,設計速率40km/hr,現況速限40km/hr
公田溝 wrote:就是像妳這種人才有區(恕刪) 謝謝你的肯定但是我騎過N次的區間測試,還沒超過速限被罰過我不知道我的文章,哪裏也可以看的出來,個人適用與否?像你這樣的天才,我也無言不用對我冷潮熱諷,認真看我的文章,我是勸說不用再去抗爭的。台灣就是有這種人才,斷章取義,竹戈道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