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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izo74025 wrote:
虧你還是騎車的,多把法條看一下,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未依指定位置懸掛,你把道路交通條例第十二,十三,十四條看清楚一點,
還是不懂,教士大的文章可以多讀幾次,不要講些笑話讓別人知道你的下限在哪裡
請你馬上檢舉,若成功,他被開罰
前面你才講沒改,我一捅破你馬士改口扯角度,沒關係,這裡有案例。
車主更變車牌角度,挨罰5400。你的下限在哪我是不知道,我也騎重機,你們這些騎重機的玩什麼花樣我也見過不少。連車牌都掛不好,還希望別人把你們當車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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