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停在汽車停車格被開紅單


jeff200565 wrote:
重機真的很可憐
2011年三讀通過國道路權,至今交通部違法以民意不通過為由不開放(立法院不就是民意嗎?還是以前課本哪裡寫錯?)
然後.. 大型重型"機車"被迫停汽車格.. 我在台茂被移過一次,找不到誰移的
再來.. 路權比照汽車,重機是擁有完整路權的機車OK,不一樣的東西硬要綁在一起講,不如以後規定下雨開天窗,禁止開冷氣音響好了,浪費能源


大大...我國奴才奴性堅強的很多!!

被政府騙那麼多年洗腦那麼久還會說政府錯誤的政策好棒棒!!

自己中文看不懂還怪別人在說什麼?

那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交通部可以依法不行政?

誰說重機路權跟汽車一樣?

那還我高速公路用阿!!哪一樣?每次都用放大鏡說重機怎樣如何如何?

哭妖那麼多連台重機個邊都沒有~~如果不爽?歡迎出來瞧瞧看閣下是多利害!!多瞧不起重機!!

開個破4輪優越感就高到翻過去!!

4輪每天在國道逆向爆胎一堆鬼事都重機害的哦?

重機遺毒有那麼深?深到連上國道都可以害4輪撞車?
警察腦X +1,這個警察如果不銷單的話,你就去拍派出所外面的勤務機車,全部給他檢舉未依順行方向停車。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車頭方向和別人不一樣
雖然在停車格內
確實可以開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如果是第56條第1項第9款
就是指未依車種停車(紅黃牌停機車格也是開這個)
那可以輕鬆申訴
我之前不知道是燈光昏暗還是真的員警無知
也被開了一張

收到罰單後,罰單照一照
台北市民e點通申訴
大概一周內員警就打來說明
(還問我車牌是啥顏色....呃警察不是都有連線,車牌號碼輸進去應該就知道車種了吧)
很快地就收到撤銷罰單的公文了

未順向停車是第6款
哀.你那張紅單不一定會真的開出來

我是大羊停在路邊兩台汽車中間
那個位子蠻大的.約能停一台汽車
那天其實第一次停路邊有點怕怕的.因為大羊幾乎都是停家裡或公司車庫.
結果晚上下班去牽車.一上車就覺得怪怪的
因為車子會站立不倒.我心想糟糕了..
果然後輪整個被放氣
台灣還真的是有紅眼魔人
我覺得樓主要是有心,是可以去申訴打打官司,為諸多車友謀看看更合理的配套法規

四輪由於正常情況下根本無法使用人力搬移,

也就是逆向停車前,就一定會先逆向行駛,離開時亦同,
所以訂立不得逆向停車,避免車主辯解『非行駛狀態』。

但機車不同啊,停好之後是可以在停車格內做『人力搬移』的,
並無法去推斷證明進出停車格時一定是逆向行駛,那麼停放時的順向與否,就無關道路安全了。



這位說中文的大大...

重點就在於~

您怎麼證明您說的是真的概況?怎麼證明真的是大多數?

你因為不認識我所以不知道我車況...

由此推斷您認識全台灣的大多數機車騎士囉?


raxelchen wrote:
貴姓?你是誰?我認...(恕刪)
所以,警察執勤時吃便當、買早餐應該原諒嗎?

遇到百姓可能犯錯,他就不手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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