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就算高速公路開放了,除非萬不得已,我也不會騎上去!!
因為需要以時速100公里以上連續駕駛,根本爽快不起來!!
***後續:
昨天回家PO文之後,倒頭就睡,實在對不起各位....
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我認為行駛高速公路是人民的權利,除非有明確的事證(這樣得證明日本人都是白癡,居然讓125可以上高速,應該難以舉證吧??),證明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立即的危險,否則不應該禁止人民行使權利!! (我不上高速公路是我的選擇,但是我的權利還是得先還給我!!)
我說的不舒服,是指連續長時間的神經緊繃及強風撲面,完全沒有騎機車的目的:輕鬆自在。
當然,喜歡強烈速度感的人,大有人在,但是在下不是。
另外,#4樓的朋友,我當然知道最低速限這回事,但是法律允許之外,也請考慮一下其他用路人。
基本上,在路況允許的情況下,低於最高速限 -10 公里/小時以下的車速,是非常不道德的,雖然不違法。可以的話,麻煩請儘量跟上車流的速度,並且把內側車道讓給別人用 OK??
我從台北到嘉義,走 3 號省道,邊走邊玩,花了 7 個半小時再多一點,從嘉義回台北,走快速道路,休息了一次 15 分鐘,花了近 6 個小時。所以,我覺得走快速道路或是省道,時間相差應該有限。不過,下回我應該會重新安排一下時間,在 61 沿線多停幾個點,遇到美景把它刷過去,好像有點太浪費...

我從嘉義一直跑到彰化,才遇上紅牌車隊。被紅牌海放是理所當然,不過,我在省道上也常常被白牌海放。我不肯猛加油門的原因,主因是不想繳錢給我們的 "大有為政府"。不買紅牌也是因為這樣,我是鴻寶會員,想爽一下的時候可以去租,新店鴻寶優惠超多,老闆超優,一樣花錢,給政府拿去,不曉得會被怎樣浪費掉,給店家賺才會促進經濟繁榮!!
發了這篇,其實應該是我自己頭腦不清楚,應該睡醒了才來發文。我支持重機上國道,因為我有看到駕駛人在 61 快上的表現,其實汽車駕駛並沒有忽視我或是把我擠到一邊,甚至我還有遇到因為風大開慢車的汽車駕駛,做出讓我先行的動作,可見開放國道的時機其實是成熟的。
#37 樓前輩應該玩重機很久了,給您猜中,我是菜鳥,根本沒什麼裝備,除了駕訓班規定的手套以外,什麼都沒有,我會開始添購裝備的,謝謝!!
第 #38 樓的貼文也請各位參考一下,GPS 的更新率實在不高,數值純參考。我們的碼表,業界的規定是最大誤差不可以超過 10%,所以低速顯示的會比高速的誤差小(這句其實是錯的,慢一點數字會小一點,但是比例不變)。而且,不曉得從什麼時候開始,全世界做汽車碼表的,都故意把顯示的值做成比真實的速度高。其實,ABS 系統偵測到的速度是非常精準的,不準才是人為的。
另外,GPS 的確是用數學計算出速度,跟都普勒校應無關。都普勒說的是物體遠離時,反射頻率會降低、反之會升高,如果發射頻率已知,就可以據此推算物體的方向(遠離或接近)及相對速度。而且,GPS 給的封包,有幾個關鍵 bits 被 mark,所以角度、速度、位置都不準。再加上收到衛星的數量萬一要是不夠的話,GPS 封包解出來,必須用上次的數值當參考,而不是真實的絕對位置,這個數值的真確性就更加有待商榷。
在下是城市鄉巴佬,這回是很少見的非公出到南部,而且還是騎機車。北部的省道速限多半是 40、50、60,我剛進入嘉義走到台一線時,發現速限是 70,而且單向就有6車道耶,驚訝得不得了!! 相比之下,台北大度路根本不算什麼了,住南部好幸福啊!!
最後補充一下,無線傳輸的東西僅供參考。我作電子業 RD 很久,深知 RF 的不確定性,GPS 的信號微弱,偏偏數據載了一大堆,封包長得不得了,現在民用的已經發展得不錯了,早些年,還常常有人被專業的導航導去深山野嶺出不來,現在發生的機會少得多,但是還是需要多加確認。車上的碼表,誤差不會超過 10%,很可靠,萬一換的胎規格與原廠不符,自己要換算一下,免得要繳錢去給你開罰單的那位當作薪水,超鬱卒的,對吧??

(最後的一句當然是開玩笑,政府說專款專用,那罰單的錢不曉得會用來幹嘛用? 難道是購買新的取締測速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