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ettv/20130311/index-13629653879969217009.html 國內對於身障人士是不是太過嚴苛?就只不過是一台速克達而已,為何當初修法時沒有考慮進去呢?300cc的速克達加裝個輔助輪有何不妥?
這跟是不是身障人士沒關係~而是法令規定~不然宏家騰有台3輪的沒辦法在台灣賣就是因為法規規定~另外~報導內容版主未同時PO上法規明定的部份~恐有誤導造成爭論之閒實應小心標題下的讓人覺得有族群歧視報導內容補充如下:這些都是違反交通法規,因為根據規定250cc以上的重機,是不能加裝第三輪,更別說騎士如果肢體有缺陷,也是沒有辦法考重機駕照。沒有重機駕照卻騎重機,不但會被當場禁止駕駛,而且還會被開出1800到3600元的罰單,替重機加裝輔助輪罰得就重了,罰3600到10800元,不過最吃不消的應該是這部一台20萬重機,將會被當場沒入。另外~報導中也強調那人騎的很快........安全不可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