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初才被計程車撞,
我綠燈直行車第三台剛起步,
就被對向違規闖紅燈左轉的計程車撞飛!!
躲都躲不掉,左邊都是車陣我根本看不到對向有車,
我這向大家才剛起步我一起步就被撞!!
傷勢:脊椎骨折、肋骨3支骨折、兩腿挫傷、頭部創傷
(我有帶4/3但是中下巴奉勸全罩最安全.)
車況:全車毀連引擎都毀...(8萬公里引擎正常沒吃油沒汽門漏過氣的舊勁戰)
據目擊證人說明我被撞的狀況:
我連人帶車被撞飛,我人被彈到分隔島把分隔島撞碎又被彈飛回來....
計程車車號:987-LZ
有監視器畫面還有三個證人(其實眾目睽睽...)
對方計程車肇事逃逸,其中一個證人還有追上去還追不到可見開多快.
警察藉著這些證據研判錯的人是計程車司機:100% 我則是:0%
還說這種人直接上法院見,
因為警察去他家找他好幾天都在躲,
警察硬扭送他去警局居然跟警察說「後座載一個客人,他趕著要去醫院看診!!」
事發晚上九點多快十點,門診時間早就結束了,
就算去看急診,為什麼不就近送去亞東? 而是往天差地遠的樹林?!
警察說他家在樹林,擺明是要趕著回家吧?!
對方跟警察說要找我和解,根本就沒有,
對我到現在還是不理不睬~
沒關係~ 到時候法院見~
告他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等....
如果他在法院上又跟法官講說他當時載著客人趕著去醫院,
我就要他提證據,沒證據就再加一條"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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