俢1萬3不如直接買台中古迪爵還他還比較省...我看是抱著反正有人撞我要幫我俢車的想法,剛好把所有損壞部分都換新,車行也趁機敲一下肥羊還有人在喊什麼以後撞死老人也免賠??人跟物可以放一起比嗎?一個是自然人一個是動產可以類推適用嗎?如果事後證明法官判決無誤是被當事人跟記者表了怎辦?
shadow龍影 wrote:最近法官有年齡越來用...(恕刪) 小弟認為大大所聽的來源一點都不可靠還是不要以訛傳訛了法院組織法內 根本沒有一個職位叫 法官祕書的再者 事實上 目前法官錄取年齡有越來越年長的趨勢起碼接近26-30歲 這點可以跟考試院的統計資料求證並且 有可能在兩三年內改為由資深律師 檢察官遴選而且 根本的問題並不是在基層 而是在高層的判例 還在固守舊規要下級 冒著撤銷發回 影響前途的風險 實在違反人性又本件事實不明 單純就賠錢不賠錢是很難說清楚的光舉證責任 肇事鑑定都吵不完了
樓主~那古董老爺車早期的量產跑車就沒有價值嗎?如果被撞的話?也不用賠嗎?法官大人你說要不賠呢?直接報廢好了嗎?對方如果喝酒肇事撞壞對方車輛財產也算自我倒霉嗎?管我幾年車呀?我有本事騎那麼久也不容易呀?你好野人懂不懂民間疾苦呀?別不食人間煙火啦~法官大人
無名是1 wrote:難到意外事故撞到老人致死這樣也不用賠償了 撞到年輕人還要賠他未來不能工作的損失撞死老人因為未來老人都只花錢沒有生產力,殘值=負的以後誰撞死老人記得快去拜拜運氣好碰到好法官會判家屬要把未來付在照顧老人身上的錢給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