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9188 wrote:依這張圖怎麼看都是他...(恕刪) 那2位應該是4輪的 "情侶" 看第2張就知道啦 外套是女性樓主可能真的傷不重 就順手用手機想拍車禍現場 只是剛好對方都站那就入鏡了第一張有遮 第2張忘了遮女的臉我的推測啦
不要用這麼消極的想法去解決這件事情,很容易被人家吃的死死的,你一定要表明自己的立場,嚴守底限,底限不要太寬,對方不讓步就讓第三方的意見去填補你們的底限,一小步一小步讓,但是不要積小步成大步,有談跟沒談一樣。你這種消極態度不好,對的也會被對方給弄成錯的。積極去談,甚至可以天天打電話給對方。心情是一時的,錢財也是一時的,安全最重要,但安全之後就是責任釐清,不是你的責任不要承認,社會人士要放點膽去闖,加油!
c312420 wrote:有一種人習慣很差轉彎...(恕刪) 老實講~~這都還算好的!!!有看過已經減速轉彎了在彎中才打方向燈~~每次看到這種只有一種想法你不如都轉過去了再打方向燈說 "我已經轉好彎囉"台北市...超級多!!
如樓主所述,如雙方都有保險~當然委託理賠員處理即可你僅需要聯繫修車廠~再請理賠員至修車廠估價即可但機車的保險大多是第三責任險...應該沒有車體險吧?所以除非汽車有乘客或駕駛因此事故受傷,不然應該無法理賠依據小弟先前的狀況說明我-汽車-有保險對方-機車-僅有第三責任險事由:因小客車逕向左側涵洞迴轉,而遭機慢車於左後方追撞地點:橋邊匝道旁平面道路,雙線道(內側無"禁行機車"標字),涵洞可供車輛迴轉、行人通行小弟已在內車道行駛,並打左轉方向燈示意將進涵洞迴轉在車身已進入一半時,卻被後方機車撞及左後保桿對方連同機車翻了一圈墬地(後方駕駛當時口頭告知),撞擊力道應該不小...地上雖留有對方的長條煞車痕,後續雖提供附近監視器影像但仍無法舉證對方是否超速後續事故肇責判定,我8對方2由於我有保乙式全險(包含車體險),所以我個人除了包紅包給對方壓驚外,並未再付任何費用所有後續維修費用則由車廠與理賠員協調處理由於理賠員告知要在拿到事故判定書之後,才能決定要理賠多少給對方但告知雙方車廠可先協助修復,所以我與對方的車均在約兩周內就完修了對方車損嚴重,後續報價竟要求3萬多(包含車架換新),此部分當然我的理賠員也有去對方修車廠看過實車七除八扣之後好像僅理賠約2萬多~此部分由於是修車廠與保險公司,我後續就沒有多問但對方有打來詢問不足的部分,我是否要支付我回覆:此部分我非專業,需車廠代為與理賠員協調,我不便介入,但會與理賠員告知此狀況由於對方有受傷,所以醫療費用將由我方保險全額支付事後由於理賠員告知將全權處理,並已與對方協調並簽立和解書,無須擔心後續是否對方會提告傷害(事故後六個月內均可提告,但若雙方已簽立和解則不行)這是一般所謂的"有保險"的處理方式~但如果調解需要雙方本人到場?是否所謂的請保險公司處理,僅只限定於....雙方都僅只有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而已?據悉這兩個險都是針對發生事故時,對方駕駛人來做保障~對於車體的損傷是一概不理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