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有立法規定,這一點我還真的不曉得不過話說回來,這樣切來切去的不是比較危險嗎?要就都在外側,至少機車還可以騎內側(在內側沒有禁行機車的情況下),等到要右轉時再到外側車道就好,大車死角多,誰也不願意在它旁邊鑽來鑽去那些官員難道一輩子都沒騎過機車...還是換一個位置就換一個腦袋?
我早就想說了,現在的公車司機沒有一個會在停靠站時,確實的把車停在應該停靠的方格裡,每天都造成上下班時間擁擠的現象!!反觀日本的公車司機,不但素質好有禮貌,更不會有靠站不靠進站裡的怪異現象...ilan87 wrote:在台北也有一段時間了...(恕刪)
覺得公車應該後面裝個: LED 跑馬燈類似道路施工,都會有那種 LED 跑馬燈的車輛,指示前方道路施工,要駕駛轉車道避讓。公車可以視為大型的"自走式移動路障",應該比照道路施工,裝個 LED 跑馬燈才對。靠站的時候,要提前打燈LED 跑馬燈就一個箭頭往左邊閃然後顯示文字:公車靠站,請從左方超車,超車請打方向燈因為很多新手駕駛很蠢,不知道公車靠站要從左邊超車把路塞的水謝不通另外三線道,最內線快車道,上面的油漆:禁行機車那個應該取消,塗掉超公車只能從左方超,內側快車道禁行機車,怎麼超車?會擠成一團,都是內側禁行機車害的鬧區時速很低,騎腳踏車都比騎機車快,哪來的快車道禁行機車,有什麼意義...而且鬧區三線道也是假的,實際只有二線,因為路邊停滿車輛,有的還並排....而且我發現,在鬧區,那個內側禁行機車根本不會抓就算警察看到,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本來就是嘛,無理取鬧的交通規則條
重點是立這種法....是從來不會自己騎車或是搭公車的立委諸公或是議員.......所以看到這種法律...笑笑就好.....轉彎不打方向燈應該要改個吊扣駕照的罰則才對....因為這樣撞倒人就是殺人未遂或是蓄意傷害/殺人現在買車買機車,方向燈像是選購配備一樣一堆人都不帶出門的ilan87 wrote:原來是有立法規定,這...(恕刪)
0933 wrote:這問題還不簡單 ? ...(恕刪) 辦法是有 願不願意去做而已幾年前去日本玩過日本行駛公車的主要幹道路邊都會有護欄 嚴禁停車公車一律行駛在外線車道 不得變換車道 整串公車就像捷運一樣 乖乖直直靠邊走其餘汽機車都走中內線車道 路上絕對沒有 禁行機車 這種字只有要左轉(日本是靠左行)的車輛 才會靠外線一堆官員天天出國考察 都是去玩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