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時宜的用槍時機真的要修改,應該要允許對駕駛動力車輛逃逸直接用槍,且不限制對輪胎射擊,車輛基本上就是一個凶器,撞到人非死即傷,跟拿刀拿槍沒有差別。對警察用槍也應該除罪化,射擊移動中的車輛就算瞄準輪胎子彈出打到車內會怎麼反彈沒人可以預料,被攔查就是乖乖停下來,不要拿命去拚。